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尤其是作为父母最不愿意见到的就是孩子在不幸福的婚姻当中苦苦挣扎,因此离婚官司当中双方的家人其实都是希望可以参与到其中的。所以有很多起诉离婚的男女双方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家人可以去吗?
  在我国,到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家长可去可不去,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要求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为: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起诉离婚家人们当然是可以到庭参加的,其实,家人去不去参与双方的离婚官司都不是一个必备的程序,如果双方的老人想要亲自到庭,离婚官司这种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家人们到时候旁听是允许的。
  
  
  


·夫妻没感情该不该离婚?
      夫妻没感情该不该离婚?根据双方协商或者起诉判决来处理,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二、司法解释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


·共同财产一方外遇离婚怎么判?
      共同财产一方外遇离婚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谁,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注意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确定抚养关系时十周岁以上子女意见应被考虑。而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一般遵循以下规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抚养义务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那么对“存在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和“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3、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


·新婚姻法怀孕期间离婚可以吗?
      女方怀孕的时候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双方可以直接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了,就只能走诉讼程序离婚。双方离婚时要处理好经济纠纷和孩子的问题,否则女方一人抚养孩子压力也会很大。下文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怀孕期间离婚可以吗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怀孕期间能否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


·离婚后协商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般诉讼离婚都是因为财产分割或是子女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当法院将子女抚养权作出判决之后的若干年,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例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条件拮据、子女主动要求与另一方一起生活等,需要变更抚养权。那么,离婚后协商变更抚养权如何变更呢?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 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 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尤其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夫妻关系的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而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很多人对抚养费标准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带来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


·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有的夫妻,在双方分居四年后就会问,夫妻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其实,在分居离婚当中,时间仅仅是其中一个条件,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那么夫妻才能离婚。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四年可以离婚吗 如果仅仅是夫妻分居四年的话,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则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单凭这一个条件,法院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的。因此在这种时候分居四年不能离婚。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为应准...


·同居和结婚的区别有哪些
      现代社会年轻男女未婚同居的现象并不罕见。因此,不少人随之产生疑问,同居就是结婚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居与结婚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但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那到底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 1、我所要讲的同居专指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又未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的行为,需要强调的是,办过结婚仪式但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也只能视为同居关系,法律性质上属于未...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在我国,孩子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孩子对于每个家庭的重要程度更是不用多说。即使夫妻离婚以后,双方也会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并不是说一直无期限的支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为多久呢? 一、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


·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正好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这意味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我们收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