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议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对于一些犯罪行为,那么检察机关是需要提起公诉的工作之后会有法院来进行审判,对犯罪分子的行为来进行一个判断,并且有相应的处罚,当然也有一些行为可能会进行不起诉的处理,很多人对此都想要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议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议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的案件范围
  已经侦查终结而没有被撤销的案件,无论是公安机关等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侦查终结的,还是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自 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都必须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审查起诉。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受理
  受理的期限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讼规则》第244条)。
  受理后不应再退回公安机关
  (1)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 者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六机关规定”第34条)。(2)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 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3)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 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4)上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认为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时,可以直接交下级人民检 察院审查,由下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5)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 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8条)。
  二、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
  
  讯问与听取意见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讯问犯罪嫌疑人或 者询问被害人、证人时,应当分别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审核证据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需要进行医学鉴定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 行或者由人民检察院送交有鉴定资格的医学机构进行。人民检察院自行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的,可以商请公 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还可以聘请医学机构或者专门鉴定机构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 4条)。人民检察院对证人证言笔录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对证人的询问不具体或者有遗漏的,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9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 察院可以中止审查。(3)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 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决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①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②如果 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我们在这里给您完整的介绍了一下刑事不起诉复议,复核的具体程序。首先人民检察院,他必须对于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来进行一个决定,如果决定不起诉的话,那么需要听取相关的意见也可咨询律师。
  
  
  


·刑事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意见法院减轻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修正案(八)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


·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很多情况,伤人造成的伤害结果都是不同的,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不同的结果可能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可能只是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能是刑事责任。那造成的是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轻微伤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际上指的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有人认...


·见死不救罪名具体是什么?
      一、见死不救对应什么罪名?我国刑法对于普通人并没有规定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但是这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并没有法律硬性规定,而且,道德范畴的事情刑法也不宜过多的干预,否则就容易混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并有可能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这个角度与之类似还有婚前性行为或通奸等。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见死不救则有可能构成犯罪。比如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像警察、消防员、军人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遇到他人存在人身危险不去救助,...


·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一、根据相关规定缓刑拘役管制哪个轻? 缓刑、拘役、管制三者之中缓刑的处罚是最轻的,拘役、管制是自由刑的一种,而缓刑是与判处实刑相区别的执行方式。拘役、管制也可以被缓刑,但是缓刑不一定是拘役或者是管制,缓刑可以适用于有期徒刑等。若是原本应该被判处拘役、管制刑罚的犯罪主体,满足以下条件,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


·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之所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是因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不在同一审级中解决,将导致这两种性质的诉讼在审理程序上的分离,达不到设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提高效率、节省诉讼资源的目的,也不利于及时...


·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
      商品检验对国民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生态环境能否保持平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动植物生长能否得到保证是非常重要的。现实生活中却会有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的行为,那么商检徇私舞弊罪具体是怎样的,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


·公诉拘留多久才会被释放?
      公诉拘留多久才会被释放?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故此公诉拘留七个月左右才会被释放。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1、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


·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小偷并不陌生,小偷的行为十分可恶,但由于偷窃的行为较为轻微,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偷窃财物的价值较高,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我国法律对盗窃罪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及一定金额的罚金,那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于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


·简述遗弃罪的构成要件,遗弃罪怎么处罚?
      近年来,起诉遗弃罪的案例是比较多的,但这些起诉遗弃罪的案例之中,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会受理的,只有那些满足遗弃罪的构成要件的才会受理。你是否能简述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遗弃罪怎么处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遗弃罪的处罚 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


·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
      对于很多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来讲,在实施了相关行为之后,其实并不必然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是没有达到的话,自然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那对于诈骗罪而言,通常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