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软件著作权登记这件事情,如果当初提交的材料有些细节存在错误的话,可能就会导致最后颁发的证书上的编码以及相关的时间期限等都会存在着问题的。有的时候软件著作权登记证颁发下来了以后还要对有些材料进行补正,如果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也特别的关心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1、 软件全称
  
  一般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词作为全称结尾,不使用“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
  
  2、软件简称
  
  不要比全称更为复杂或超出全称所描述的功能范围。即,一般应当摘选自软件全称,不能出现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
  
  一、申请表
  
  (1)有特别需要,必须要填
  
  对在简称中出现而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应当对使用该字词的含义及原因等进行解释说明,并保证其不涉及其他法人的名称、商标或标识。如果该字词是注册商标,则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2)无特别需要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候某些申请人其实对于自己软件的简称并无特别需求,往往是为了填表才临时想一个简称。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本身对于软件简称没有特别要求,在遇到补正时,可以将“不填写简称”作为一个补正选项告知申请人。在某些时候,可能会节省客户时间,提高补正效率。
  
  在此种情况下,应同时检查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是否存在该软件简称中出现而软件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包括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的文字和图片,如存在,应当删去(文字中出现)或隐去(图片中出现)。
  
  3、开发完成时间(申请人常为公司)
  
  (1)申请人自己开发
  
  一般应当晚于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
  
  (2)其他人/公司开发
  
  可以早于、晚于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此时常见的,申请人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拟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则在补正时应当完成以下事项:
  
  ①提交申请人受让该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协议书;
  
  ②提交转让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的需加盖公章);
  
  ③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项目选择“继受取得-受让”。
  
  注:在补正中,如有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须加以说明。鉴于其他著作权取得方式较鲜见,因此如果上述情况不符合,须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说明/证明(加盖公章确认以及说明的日期等),并在申请表中做相应调整。
  
  二、源代码(常选择一般交存)
  
  1、页眉
  
  应当调整为统一的格式,即,左边为“软件全程 版本号”,右边为页码。
  
  2、正文
  
  只接受文本程序语言,不接受图形语言。源程序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每页程序不少于50行(后30页末页可少于50行),总计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源程序应当有较为明显的开始和结束代码。
  
  源代码中不能出现“作者”、“Author”等明显涉及权利归属的词。
  
  三、技术文档
  
  1、格式
  
  包括封皮、目录、正文三部分,页眉应当和源代码部分一致。封皮包括技术文档名称、申请人名称、软件首次发表日期(精确到月)。
  
  2、内容
  
  所有出现的时间节点应当和申请表中的各个时间节点一致。
  
  3、篇幅
  
  整体上应当和软件总行数相适应,应包含软件的详细使用说明或设计开发文档,不能出现软件行数很大而技术文档很简略的情况。
  
  四、其他
  
  递交文件应当仔细检查,不能出现缺页、夹页、废纸打印等现象。
  
  其实我们整理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补证的相关流程,从表面上来看可能您会觉得非常的简单,包括是提交申请表,源代码或者是一些其他应该递交的文件中,但实际上补证是绝对不允许再出现任何纰漏的,如果当初直接把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这件事情交给代办公司,可能还不会有这么麻烦的后续事件的。
  
  


·版权转让要准备哪些材料
      版权转让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备案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或协议;(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样本;(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7)著作权与相关权利归属证明材料。二、股权转让也适用善意取得吗善意取得制度是因非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06条之规定,对于无权处分的动产...


·商标同一天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同一天抢注怎么办? 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


·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
      企业专利维权应该怎样进行? 一、怎样判断专利侵权 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首先,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其次,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项专利权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经实施也...


·著作权法几个法定许可情形有哪些
      著作权法几个法定许可情形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


·2023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救济途径?
      2023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救济途径? 1、通过调解的途径。 著作权侵权纠是可以双方和平调解的,要是后面双方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是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没有限制的。 2、通过仲裁的途径。 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后面达成了仲裁裁决,当事人就应当按仲裁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处理?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处理? 一、 商标续展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一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一份...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具体地: 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


·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
      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国家规定的有侵犯商标权该怎么赔偿的问题,但是很凌乱不是很明确,这里问到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偿的问题,我们也是找寻了很多的法律法规来帮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你们能从下面的知识中找到你们的答案。 一、公司名称侵犯商标权怎么赔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


·商标侵权的答辩要点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答辩要点是什么商标侵权纠纷答辩要点应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所有行为,然后要求赔偿自身受到的在被侵权过程中的一切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主张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私下解决一定要合理合法。在面临商标侵权的纠纷时,首先应该根据法规解释界定对方的行为是否为侵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法律对侵权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要构成侵权该商标必须是注册过后,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侵权人对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做出了侵害的行为如:仿制、复制...


·专利权共有人的单独起诉可以吗?
      专利权共有人的单独起诉可以吗?共有著作权人可以单方起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二、专利申请的原则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


·专利诉讼时效改为三年了吗?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诉讼时效改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专利诉讼时效改为三年,那么对于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那么这样时间通常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呢?与合同法的起算时间基本是一致的,专利权的所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比较特殊的是,它还规定了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也是有权提起诉讼的。关于合同方面的诉讼时效问题,指的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里说明一下为什么要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