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石狮市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石狮市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
  
  现在我们的国家正在积极完善着基础设施的建设,所以说征地的问题是时有发生的,我们对于征地问题关注度也也非常的高。我们国家对于征地方面有着相应的补偿措施,各个地区的补偿措施也是不同的。那么石狮市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呢?
  
  最低标准
  
  省政府此次划定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标准为最低标准:
  
  一类区价格38750元/亩
  
  二类区价格为37750元/亩
  
  三类区价格为36750元/亩
  
  四类区价格为35750元/亩
  
  省政府明确,各地在征收耕地时,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除了细化到区一级的征地补偿最低标准之外,省里还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当地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各县(市、区)要在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基础上,将辖区划分3-5个区片,明确区片范围,确定具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建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
  
  一类区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38750元/亩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
  
  二类区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37750元/亩
  
  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惠安县、永安市、新罗区
  
  三类区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36750元/亩
  
  连江县、罗源县、长泰县、南安市、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梅列区
  
  四类区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35750元/亩
  
  平潭县、闽清县、永泰县、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安溪县、德化县、永春县、仙游县、三元区、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沙县、尤溪县、大田县、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永定区、上杭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漳平市、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
  
  由此可见福建省对于征地的标准有着等级之分,分为四个等级。而石狮市就是在第一个等级上,是着四类当中综合地价最高的一个,对于石狮市征地补偿标准为什么是最高的原因就是结合了当地的一系列的相关的情况来制定的,如果还有疑问的话还是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土地使用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合同协议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土地约×××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


·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国家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规定了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民使用国家土地是有一定年限的,与公民关系最为密切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之后,使用者可以申请延期。那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土地使用权延期费用是多少?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去外地会怎样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去外地会怎样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0624元/亩;旱地/园地:15312元/亩;林地:765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82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部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8464元/亩;旱地/园地:29232元/亩;林地:1461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308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南部土石山区 ...


·自然人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
      作为中国公民自然享有使用包括土地在内的公共资源的权利,但为了保证使用的秩序就需要在使用土地之前首先申请办理好相关的使用权证明程序,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都是经过申请才得到的使用权,那么,自然人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呢? 一、自然人购买土地使用权可不可以?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者依照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买卖...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买卖合法吗?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买卖合法吗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转让,只要当事人履行了相关的法定手续,仍然可以将其转让。土地的划拨性质并不影响其上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仅是在办理过户前需要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合同当事人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买卖的法律规定1、《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依法可知,目前我国的“建设用地...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占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都是与土地管理有关的犯罪。二者的不同在于:(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土地使用证是确认使用土地权力的一份法律凭证,关于土地使用证哪里办这个问题,目前有相当多的人在关注,因为根据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无论是谁都不可以侵犯,但如果没有这份凭证,相应的便不受法律保护。 1、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


·农村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拆迁时可以补偿吗?
      农村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拆迁时可以补偿吗? 一、宅基地上的房子 宅基地是因村民建房自住而占有利用集体所有权的土地。 根据《物权》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像这种情况,既不违也不违章。尽管没有房产证,但拆迁时必须给予补偿。 二、历史久远的房子 在农村还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建房子是经村委会批准的,但是没有宅基证,也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只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