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通知书什么时候发,发了之后又该怎么办呢?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通知书什么时候发,发了之后又该怎么办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先与交警部门联系核实情况,如属实,应认真对待,按通知要求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1、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3、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5、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二、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又是什么
  第二十三条 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四条 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下列第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汽车这种时候属于作案工具,是很有可能会被没收的,想要回汽车话,需要和公安机关沟通。如果汽车是作案工具,依照刑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没收。1、如果该车曾经被你用来从事过贩毒活动,要依法予以扣押。2、如果未经法院判决认定是作案工具,任何机关无权没收。事实上,你的汽车很难被认定为作案工具的。但现实中,却很容易被扣押而不还。如果你的汽...


·房子延期交付如何退房?
      房子延期交付如何退房? 1、房子延期交付,按照原本的购房合同约定,延期应该如何赔偿,那么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2、房子延期交付,购房者想退房,那么还是要看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延期能退房是否有约定,具体要看你们合同约定的内容;3、如果购房者坚持要退房,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必须与开发商协商。 二、延期交房退房赔偿多少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购房协议书上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按期交房,业主可根据购房协议书上规定的延期交付赔偿责任向开发商进行索赔,如...


·交通运管执法驾驶员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交通运管执法驾驶员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一、交通运管执法驾驶员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来解决,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入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正当防卫、法院执行死刑,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采取制服、使用警械武器、强制带离等除外),交通运管不得执法违法。 二、根据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五十...


·一、车祸工伤期间是否有误工费?
      一、车祸工伤期间是否有误工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


·交强险责任赔偿范围与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在我国的汽车保险当中应该是熟悉度最广泛的一种吧,其实如果您在此之前对于交强险的理解程度是非常有限的,那么现在我们在买车的时候,工作人员其实都会将交强险的赔付跟标准详细的跟您解释清楚的。当然在我们的本站平台当中也有关于强险责任赔偿范围与标准的详细介绍。 交强险责任赔偿范围与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是什么?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


·一、驾驶人员不赔偿交通事故咋办?
      一、驾驶人员不赔偿交通事故咋办?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一、电工被车撞了误工费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电工被车撞了误工费赔付标准是什么?电工被车撞了误工费赔付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


·个人交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由于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必须重视起来。但是有的时候如果两个工作之间间隔过长,为了五险一金的年限方面的问题,我们需要自己缴纳五险一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个人交五险一金怎么交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人交五险一金的有关事情有所帮助。 一、个人交五险一金怎么交 自己只可缴纳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两种,其余自行不可缴纳。 自己可不缴纳保险,待到再找到合适工作时可续缴,且自行缴纳不划算。 若您要生育,报销相关费用为您在...


·机动车全责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机动车全责保险公司如何理赔?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方式,一般按以下顺序:1、交强险。交强险按限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


·车辆肇事逃逸认定标准2023
      车辆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一、车辆肇事逃逸认定标准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呢? 交通肇事逃逸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是否包括刑事和民事责任,认识不一,我们倾向仅仅是刑事责任); 第三,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 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否则,认定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就是逃逸难免过于严格...


·审车时间规定具体是什么?
      审车时间规定具体是什么?审车时间规定主要是:(1)非营运轿车(包括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和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6年内免检政策。(2)“6年内的新车免予上线检测”,每两年申请检验标志;在2012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以后每年验车一次。6至15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上线检验1次。(3)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4)载货汽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