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责任是否追究?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员工在不知道其所在的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的不法业务而继续上班的,在公司被国家机关查到之后需要追究公司内容个人的责任时,该员工就很有可能被涉及到追究的名单之中,但是,在不知道公司犯罪实情的前提下,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责任是否追究?
  一、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责任是否追究?
  公司老板非法集资,员工如果没有参与犯罪行为,则员工不犯法,不会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金融诈骗主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同时还伴有欺骗以及隐瞒特征。骗取内容主要有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金融诈骗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总体上讲金融诈骗属于普通诈骗的一种,不过它是诈骗行为中的特殊诈骗。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想必您在我们的解答下应该都知道了员工如果不知道且没有参与到实际的非法集资行为之中就不会追究犯罪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一旦有所了解,即使没有加入也会被认为是非法集资的参与者。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现如今因受公伤失去生命的人非常的多,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在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或孩子因为工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自己成为被扶养人的时候,是可以依法拿到被扶养人生活费,解决生活、经济上面面临的困境的。而且生活费的金额不是随便给的,是有相关的条件计算出来的,那么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一、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工程非常重要,属于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建设方会在混凝土工程结束后,组织监理机构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总结归纳的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混凝土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我们在入职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该帮员工购买的保险之一。在工作过程中若意外受伤,则可以报工伤保险进行赔付。赔付的数额是要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严重情况来进行计算的。下面我们看看,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20是什么?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具体内容有哪些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大概内容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 (一)总则部分 1、 为了统一和规范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省内相关标准、规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 3、本规程...


·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以书面的申请书来启动认定程序。而之后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认定的材料,同时也不能忽略了流程的内容。那到底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申报 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


·一、女方没工作的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女方没工作的离婚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一、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承包商往往将工程监理当作质检员,限制了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质量中的作用;工程监理的范围狭隘,监理应贯穿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始终,并且根据其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


·在我国工程质量验收的定义是什么
       其实很多人在了解某个城市的时候都是通过当地的城市建筑逐步进行的,因为城市建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总是散播着属于当地的某些生活韵味的.城市建筑为我们共同营造了一个非常和谐安宁的精神家园的同时,最关键的就是要对所有的建筑工程进行质量上的验收,当然有些普通民众可能还不了解在我国工程质量验收的定义是什么? 一、在我国工程质量验收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企业普通员工离职半年二次入职的规定
      一个企业公司发展规模的扩大同时所需要的员工数量也会相对增加,需要入职是很常见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按照企业的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关系即可顺利入职。但不知您有没有遇到过二次入职的情形,例如说离职半年二次入职的情况。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二次入职的呢?可以随我们到本文详细了解。 企业普通员工离职半年二次入职的规定 一、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二次入职是可以的,只要符合用工的规范即可,同时也得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