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266条的诈骗罪是怎么规定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诈骗是指完全隐瞒事情真相而实施的一种行为,而诈骗罪就是指用诈骗的行为来进行犯罪的一种行为。诈骗的形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了,除此之外还有传销、冒充募捐诈骗、公私财物诈骗等都属于诈骗行为。那么,刑法266条的诈骗罪是怎么规定呢?下面就随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司法解释
  
  (一)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髙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賑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10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案发后査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 扣除。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第十一条 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二)根据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 至10万元以上的,应以诈骗罪追究上述人员“数额较大”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应以诈骗罪追究上述人员“数额巨大”的刑事责任(虽然这一解释对犯罪数额的规定与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一致,但是,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见解,值得肯定——编者说明)。
  
  (三)根据2000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第九条,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四)根据2002年4月10日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根据2002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闭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诉讼欺诈侵财行为的定性虽有分歧,但多数说认为构成诈骗罪,故该答复是否合理,值得研究——编者说明)。
  
  (六)根据2003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七)根据2010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诈骗罪刑指导意见
  
  201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就诈骗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如下:
  
  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宛里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蛩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由此可见,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只要一不小心就会掉进诈骗的手段中。通过此篇文章,您对刑法266条的诈骗罪也了解了不少了吧,所以,建议您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要谨慎,遇到诈骗的行为也不要慌,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当中允许对于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来请律师进行辩护,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


·盗窃犯拘留多长时间判刑
      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到判刑一般情况是四个月才能判刑。《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一个月时间,在法院审判的时间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
      我国目前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其实就是在2013年的时候由最高法和最高检制定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那么您知道该司法解释都做了哪些规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


·刑事上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的案件,在经过法院一审判决以后,如果对判决不服的,或者是有新的证据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我国,罪犯本人,如果罪犯是未成年的话,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罪犯的近亲属,有权利提起上诉。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当事人提起上诉的话,需要有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一般要包括判决书,上诉人收到的时间,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写明上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同时,上诉人需要进行签名。对于刑事案件的上诉...


·逃税200万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刑诉法规定: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根据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可以把这类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


·在我国规定缓刑人员可以住宾馆吗
      缓刑其实是高度符合我国的刑事制裁完全就是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本质,通过缓刑也体现出了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宽大的政策,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够给犯罪分子一个重新的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有些缓刑人员自己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规定缓刑人员可以住宾馆吗?一、在我国规定缓刑人员可以住宾馆吗?需要向执行机关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住宾馆。《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网络诈骗1万判刑多久?
      网络诈骗1万判刑多久? 我们不时会看到网络诈骗的新闻,网络诈骗甚至可能导致一个生命的消失,这一危害已经是极大的了。我国也在逐步完善网络诈骗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网络上实施诈骗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也是会被判刑的,网络诈骗1万判刑多久? 一、网络诈骗1万判刑多久? 我国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行为,刑法对于网络诈骗的刑事立案标准也有所提高,只要是接近刑事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也就是说网络诈骗金额为3000元是可以立案的。 法律依据: 1、根据《...


·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酌定量刑与法定量刑一样,这都是法官在判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的,不然就有可能导致最终作出的处罚不公平。很显然酌定量刑的情节与法定量刑的情节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比较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酌定量刑情节包括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结果、犯罪对象、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被害人的申请等方面。从上述几个方面看,犯罪的时间、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一般只能产生...


·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吗?
      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吗?首先,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逃逸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不需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都是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


·故意杀人未致死如何量刑
      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很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此时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但要是发现此时并没有造成被害人的死亡,这种情况下的处罚自然是要比造成死亡的处罚轻一些的。那究竟故意杀人未致死如何量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未致死如何量刑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故意杀人(未遂)罪,就应该参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