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起诉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到不进一步伤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所以易为当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当事人轻率离婚,或者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所以,起诉离婚一般要进行调解。
  二、离婚诉讼调解时要注意啥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3、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如果没有进行过调解的,则构成程序违法,这可以算是提起二审的一个合理理由。当然,经过调解就可能出现三种结果,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只有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法官才能依法对离婚案件作出相应的判决。
  
  
  


·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一、想要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分居满一段时间后夫妻双方就自动离婚了,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律规定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依据。不必然需要双方分居满两年才能起诉离婚。 二、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


·一、离婚探视权的规定时间是什么?
      一、离婚探视权的规定时间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


·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什么
       男女一旦结婚的,那么此后不管是哪一方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婚后财产了。而对于婚后财产,大部分都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在婚前的财产,就是属于个人所有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什么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什么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在离婚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


·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对于婚姻来说,当事人只能是两人,如果原本属于两个人的婚姻出现了第三个人的插足,那么这场婚姻很可能会变成一场悲剧。一些人抛弃家庭选择和他人同居甚至自称夫妻共同生活,这就构成了重婚。那么现实中,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方重婚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行为会给家庭和配偶带来精神和物质上...


·最新刑法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刑法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最新《刑法》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有份吗
      说到夫妻离婚,必然离不开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但此时需要进行分割的仅仅是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这点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时,所生的小孩有份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小孩有份吗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为各占百分之五十;2、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哪些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


·女方有遗弃行为的是否具有抚养权?
      女方有遗弃行为的是否具有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由遗弃孩子行为,就意味着会给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是不的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离婚财产纠纷有什么调解技巧和方法
      夫妻双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在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出现矛盾的夫妻不再少数。而对于离婚财产纠纷案件,调解一直是比较重要,也是较为可行的解决方法。本文中将对离婚财产纠纷调解的技巧和方法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离婚纠纷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此类纠纷不但涉及婚姻关系,还会涉及子女、财产以及债权、债务问题;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甚至会涉及、惊动当事人的亲友以及社会相关人员和部门。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与否,不但关系到法院的...


·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并非轻而易举,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要具备下列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


·夫妻离婚抚养费支付多久
      夫妻离婚抚养费支付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


·国家赔偿诉讼申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除非是刑事法庭作出的判决结果直接造成的冤假错案,被冤枉的犯人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且申请国家赔偿的唯一的司法救济的途径就是申诉,而且申诉这事只有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启动的一项司法程序。遇到想要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事情,想必当事人也比较关心国家赔偿诉讼申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诉讼申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因此行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