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
  
  对于公司来说,因办公需要采购窗帘时要和窗帘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供应方收到货款后按时交货并安装。购销合同对于双方都比较重要,那么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整理了一篇窗帘购销安装合同范本,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了解下。
  
  窗帘购销安装合同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窗帘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 名称、数量、单价
  
  二、 付款方式: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三、 乙方责任: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安装.于_______ 年__月__日前安装完毕。
  
  四、 甲方责任:
  
  1、 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 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与乙方。
  
  3、 乙方于约定时间安装完毕, 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五、 违约责任:
  
  1、 乙方若因自身原因而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乙方提供窗帘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一年免费保修(人为损坏除外)
  
  七、 补充条款:窗帘高度实际:2.75米,超过2.75米的高度接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由此可见,公司采购员在采购窗帘时,需要仔细阅读窗帘购销安装合同条款。因为窗帘产品需要供应商提供安装服务,所以在合同中要明确安装注意事项。购销合同是双方顺利达成窗帘买卖的重要保障,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生活中,我们随处可以听到合同两个字,似乎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有所保障。然而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需要很清晰的理解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合同订立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


·股东可否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
      股东可否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 一、股东可否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 股东是可以签订无偿转让股权合同的,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还有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也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现就个人股权转让需注意的几点来具体分析一下。 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一、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一、合同倒签是否违法 合同是当事人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很多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毕后倒签合同。只要倒签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倒签合同是不违法的。 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


·一、承租人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吗?
      一、承租人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吗?显然是可以的,承租人与出租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合同,从是否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角度讲,解除租赁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是法律或者合同赋予该方当事人的解除权,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和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除了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解除合同则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可以随时经过协商...


·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一、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计时收费法律服务合同有效期间发生纠纷的处罚办法具体如下: 1、协商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纠纷,有了纠纷怎么办?应当从有利于维护...


·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
       一、职务作品创作合同包括创作人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是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只能按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


·一般贸易合同模板怎么填写
      一般贸易合同模板怎么填写 贸易合同模板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甲、乙双方长期、稳定、互惠的贸易合作关系,本着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达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采购计划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采购肉类产品,乙方就每一批次以交易清单的形式与甲方约定具体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条款。该等...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行纪合同不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特点:(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2)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


·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
      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 一、继续履行: 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其构成要件下: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二、采取补救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