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认罪认罚书在哪里签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认罪认罚书是只有被告方和犯罪嫌疑人才会接触到的法律文书,平常我们所能够了解到的也就是国家认罪认罚的具体制度,有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和当事人其实也比较好奇,在我国认罪认罚书在哪里签的?因为认罪认罚书肯定不会是让当事人当庭签字的,下面我们就着重的给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在我国认罪认罚书在哪里签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该法规定情结较轻的,应责令其具结悔过。认罪认罚书一般都是在公安机关询问结束了以后就签字的。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是指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其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时,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而使用的法律文书。在作出责令具结悔过决定时,应当制作具结悔过通知书,用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间内具结悔过,并将悔过书送交公安机关。
  
  制作具结悔过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填写清楚具结悔过人的姓名、法律依据、具结悔过的时间等内容。
  
  (2)对具结悔过的原因要求逐项写清楚,并且要明确具结悔过人的悔过书中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
  
  (3)具结悔过通知书应当及时送达具结悔过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的悔过书,公安机关应当存入有关卷宗以备查。
  
  认罪认罚书一般都是在公安机关询问结束了以后就签字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可见,认罪认罚书一般都是在公安机关询问结束了以后就签字的,这是由公安机关给当事人出具的认罪认罚的具结书,当然签字这是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识的,不过律师在这个过程当中肯定也已经告诉了当事人自己有可能会被判处的刑期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职务侵占罪 侵占时间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很多人会因为职务的便利而将单位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有,但是这种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可是很多人还不清楚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并且职务侵占罪中关于侵占时间的长短对量刑的影响,在下文中我们将为你解答这些疑问。 一、职务侵占罪中侵占时间对量刑的影响 职务侵占罪中对单位财务侵占时间越长对量刑越不利,尽早返还在量刑时会有相应的考量。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条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


·偷四个电瓶会被判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四个电瓶的价值达到一千元了,那么就会被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的立案标准是一千元,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千元的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集资诈骗300万应当如何量刑
      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集资诈骗这样的行为,为了维护人们的切身利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资诈骗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构成犯罪,那么集资诈骗300万应当如何量刑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集资诈骗罪300万如何量刑?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现在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比较猖獗,人们在上网的时候经常能碰到诈骗
      现在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比较猖獗,人们在上网的时候经常能碰到诈骗信息。一些人遭遇网络诈骗后,会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其实,对于诈骗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会根据金额来决定是否立案。那么网络诈骗立案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网络诈骗立案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三千元,达到诈骗罪标准。数额较小,没有达到三千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


·刑法中规定三个人贩毒从犯怎么判
      刑法中规定三个人贩毒从犯怎么判?1、三个人贩毒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


·解除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解除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一、解除刑事拘留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


·刑事案件提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提请抗诉的期限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十天。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三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二、拘役的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


·行政拘留多久可以销案?
      行政拘留多久可以销案?没案底不存在销案的说法,属于治安处罚,与犯罪不是一回事。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二、行政拘留特点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犯罪行为预备行为的认定如下,(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


·酌定量刑情节后果是加重还是减轻?
      酌定量刑情节后果是加重还是减轻? 一、酌定量刑情节后果是加重还是减轻? 两者都有;量刑情节就是对量刑轻重有影响的情节,有两种分类方法。 一种是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本身明文规定,如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胁迫犯罪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等等。酌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未明文规定,但出于司法经验人之常情等调整量刑的情节,如因无钱治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