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国的海南省其实也是闻名于全国的一个旅游胜地之一,所以海南省政府其实也非常高度的关注当地的城市面貌建设的,我们有到过海南旅游的小伙伴们肯定都知道,步入海南以后就会被海南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所吸引。而海南当地普通的老百姓其实也非常关注于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海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支付:(一)征收水田、旱田、菜地、园地和鱼塘,按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支付;(二)征收已种植但未收益的园地,可以按作物长势比照邻近同类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8倍支付;(三)征收林地,按被征林地平均年产值的10-15倍支付;(四)征收其他土地,按第(一)项中旱田的标准减半支付。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征收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林地平均年产值的10-15倍支付。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属短期作物的,按一茬(造)产值支付,属多年生作物的,根据其种类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支付;人工林和零星树木按实际价格支付。征收城市效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测算,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应当定期调整。征地方案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单位自行砍伐的人工林或者突击抢种的作物、抢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予补偿。第三十条征地补偿费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逾期支付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利息和滞纳金应当支付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依法应当获得补偿的被征地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未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不得使用被征土地,不得办理供地手续;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缓下达该市、县、自治县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第三十一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乡(镇)村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报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三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具体标准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要知道,直接归海南省政府管辖的有五个县市级,还有六个自治区等这些不同地区,所以您在这里所咨询的海南省的征地补偿标准只能是提供相关法律参考依据,海南当地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有差异的,想要知道具体的数额,只能等到海南省政府行政规划到自家区域的时候。
  
  
  


·集休土地使用证去哪里进行办理
      集休土地使用证去哪里进行办理集休土地使用证去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


·撂荒土地承包权纠纷处理的原则有哪些
      撂荒土地承包权纠纷处理的原则有哪些㈠处理原则⑴公正及时地审理每一件案件,对侵权事实清楚的及时受理,予以支持。要保护合法有效的合同,支持承包人依法经营土地,对违法破坏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要依法给予制止和制裁;对擅自毁约,终止合同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足额赔偿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审理过程要强调速度,尽快审理,尽早将当事人从诉讼中解放出来,不误农活,保证生产。⑵对土地流转纠纷。如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其他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地...


·承德征地补偿法的标准是什么?
      承德征地补偿法的标准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


·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 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那么办理该土地证过户,在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老土地证,新房产证,契税证明,一起到土地局办理注销老土地证,办理新土地证。只要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办理。 如果该土地为划拨或者集体性质土地。那么需要缴纳该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转变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此时才可以办理土地证过户,再缴纳几百元手续...


·拆迁中的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怎么区别?
      拆迁中的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怎么区别?区别一: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之前是农用地,流转后依然是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而“以租代征”的实质是假借土地流转之名,改变农用地的性质进行土地开发,在农用地建设永久性建筑,对耕地造成很大的破坏。区别二:土地流转受让方必须从事农业经营,要有能力搞好农业生产、管理好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


·广西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广西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计算的?国家有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的土地,同时被征收者可以得到适额补偿。我们知道,由于我国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各地的生活水平也是存在差异的,故国家政策的条款在各省市的具体实施、尤其是价格方面也存在着相应的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广西征地补偿价格的计算公式的相关信息。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


·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 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既买土地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代表你对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国家的约定来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的认定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如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村委会)与承包人(农户)之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法律特征是: (一)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发包方是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二)合同的内容受到法律规定的约束。有些内容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如对于耕地的...


·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4、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二、土地使...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土地征收补偿依据的标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