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生活中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家庭生活中,如果老公因病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去世,对这个家庭来说无非是巨大的打击,悲痛过后面对的就是丈夫遗留下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是原配家庭,处理起来还容易些,如果是二婚家庭,涉及到的问题就会相对复杂,那么,究竟老公去世了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为多。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③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④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上就是“老公去世了财产怎么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以按照以上法律的规定进行财产的分割,如果在分割中引起纠纷,我们建议可以和平处理,不要鲁莽行事,确实沟通不了,可以求助于律师,通过法律程序处理问题。
  
  
  


·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赔偿吗?
      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赔偿吗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属于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就会主张离婚赔偿。不过,这时候要先确定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情形。 按规定,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 1、一方重婚的; 2、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不过,因为一方出轨导致离婚...


·夫妻解除关系应该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解除关系应该怎么起诉离婚 一、应该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


·一、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一、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发现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保全财产,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是属于犯法的行为,过错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 二、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


·离婚抚养权监护权如何确定?
      离婚抚养权监护权如何确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退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


·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
      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一、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具体情况情形 1、一般离婚选择的理由都是夫妻感情破裂,以前可能民政局就给办了离婚,现在不行了。说感情破裂,那么必须提供证据,例如夫妻以前的感情如何,现在的状态如...


·不离婚分割财产是否可以
      当今社会很多家庭会出现财产分配问题。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明文规定,为的就是避免夫妻双方矛盾。分割财产需要事先了解法律常识、慎重考虑。那么不离婚分割财产是可以的吗? 一、不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


·国家赔偿时间从逮捕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时间从逮捕的规定有哪些? 在国家赔偿法中明确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具体规定如下 :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


·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
      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离婚率的日渐上升,许多人在结婚前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焦虑,为了解决这种焦虑,结婚调查这个词出先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为了保证自己婚后生活的幸福,我们到底要不要彻底了解即将结婚的对象呢?婚前调查是结婚的必要前提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婚前调查是什么? 婚前调查主要是指通过当事人自己、亲属或委托律师对结婚对象进行全面调查的一种方式。首先我们要强调的是,所有调查必须基于合法的基础...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由母亲抚养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


·起诉离婚需要证人吗,证人可以是熟人或亲属吗
      有的人现在已经形成了固定思维,认为只要打官司就要请律师,而在诉讼过程中也一定需要证人,但其实这些都不是绝对的。不过要是在诉讼离婚的时候,由于当事人需要争取更多的利益,那此时起诉离婚需要证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起诉离婚需要证人吗起诉离婚可以不需要证人。双方都同意的话协议离婚即可,不需要证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可以起诉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的话,法院会准许离婚。起诉家庭暴力才需要证人。可以去医院做鉴定,证明是被打后的伤。但是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