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条例属法律还是法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强险条例属法律还是法规?交强险对于车主来说,是一种减免赔偿的机制,这是机动车保险中的一项强制性保险,是必须要购买的。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对于交强险也是有严格的规定的。那么交强险条例属法律还是法规?赔偿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交强险条例属法律还是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为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
  二、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医疗费又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最高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项下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包括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最高限额: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1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交强险具有明显的补偿性,保险公司赔偿时不分双方责任的大小,都应对对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全额赔付。即使是机动车方无责任时保险公司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更有利于对受害方的基本保障。另外,对于未购买交强险而上路的车辆,交强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未购买交强险而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按照交强险条例的赔付规定直接承担而不问事故责任。
  交强险条例属法律还是法规?相信看完上述的介绍之后,您也有了准确的答案了吧?当然,交强险虽然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但是是保险都需要有具体的理赔范围,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使用交强险来进行赔偿的,


·法律规定电费罚金要交税么?
      法律规定电费罚金要交税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条例第6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金约(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


·交通酒驾怎么处罚
      ①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②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


·当父母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
      现今社会的新一代人对于婚姻都有自己的看法,虽然大部分人选择一生一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在婚姻生活发生意外时选择离婚,那么婚后财产又如何处理呢,如果是结婚多年财产转让子女又该如何分配呢?下面我们共同探讨一下有关“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的问题。一、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1、原则上,赠与人或是受赠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其他...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多少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一、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和车辆的性质,投保的保额以及投保的渠道息息相关。  普通家庭汽车(6座以下)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五十万保额,一年固定费用为1721元,然后乘以保险公司折扣幅度进行计算。不同的购买渠道费用也是不一样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计算与车辆购置价无关,车主只要根据费率表,就可以得到固定费率,然后乘以保险公司折扣幅度,就是最终的保费额度。也就是说宝马与QQ缴纳的保费也可能相同。  商业三...


·校车超员20%怎么处理入刑?
      校车超员20%怎么处理入刑? 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超载现象人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要及时的去举报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超载在我国属于一种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校车超员20%怎么处理入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超载怎么处罚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


·视情况而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视情况而定。职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应该由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赔偿丧葬费,交通事故处理之后,不足以弥补社保赔偿的,社保才可以给予补偿,也就是说,不可以领取双份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


·北京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具体如何计算?
      现在许多人为了寻找更多的机会涌入大城市,而北京就是他们心目中最为理想的地方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在北京安家落户。而北京的汽车保有量也在逐年增加,车祸的发生也变得也来越频繁,如果不幸遇到交通事故致使伤残的情况将获得怎样的赔偿?下面 就让我们来给你普及一下北京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北京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判多少年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判多少年 一、交通肇事逃逸 1、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2、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情...


·一、行人醉酒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吗?
      一、行人醉酒发生交通事故有责任吗?行人喝酒被撞没有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如果不小心发生了车祸的话
      机动车如果不小心发生了车祸的话,其实后果是很可怕的,严重的时候会造成人员的死亡,而一般情况下也会造成人员受伤,当然同时伴随着还会有财产的损害。与财产损害相比,自然是人身方面的损害更为严重。那此时做出赔偿的话,这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