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1、实质要件
  
  (1)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意思表示中含有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这两个要素,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应该属于“折衷主义”,即以表示主义为原则,内心意思为例外。
  
  与意思表示真实相对应的情形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又称为意思表示瑕疵,包括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意思表示不自由两种。
  
  根据法律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有:一是合同一方欺诈、胁迫对方,或乘人之危,使对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二是合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隐藏了非法的真实意思,订立的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其合法形式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三是合同一方对合同有重大误解,因而做出的表示是不真实的;四是合同一方对合同存在无经验等情形而做出的对自己显失公平的表示,违背了自己订立合同的目的,这个意思表示也不真实。这些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的法律后果,或者是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是合同被撤销或被变更,并不完全都是无效合同,其中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或放弃撤销权的,则使可撤销合同成为有效合同。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民法典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2、形式要件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一般的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的形式。
  
  二、合同何时会生效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是关于“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以及“合同何时会生效”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合同生效后,如果对方没有依约履行,那么您可以依据法律以及合同去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向对方索要赔偿。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索要赔偿或者是就收集证据遇到困难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合同欺诈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合同履约率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70%下降到50%。在没有履行的合同中,相当一部分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严重侵犯了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严重的话构成犯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


·一般贸易合同模板怎么填写
      一般贸易合同模板怎么填写 贸易合同模板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甲、乙双方长期、稳定、互惠的贸易合作关系,本着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达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采购计划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采购肉类产品,乙方就每一批次以交易清单的形式与甲方约定具体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条款。该等...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有几种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有几种 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或者补助,并且最好是明确约定给付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实习生一般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所以实习生应与实习单位约定好实习期内发生伤亡的处理方法,以免事...


·2023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一、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无论是合同的民事欺诈还是合同的刑事欺诈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和刑法关于合同欺诈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规定,在问题发生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方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方应当采取其他措施。...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


·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甲方乙方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解除辩护合同的情况、达成的一致意见、法律依据和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解除合同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内容要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其中要注明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二、范文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


·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 合同是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在合同中,应约定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同时约定当事人违约时,应该承担的责任。那如果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答案是有效。 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二年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设计招标合同代理合同是什么?
      设计招标合同代理合同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的建设中,设计招标的合同是比较常见的。在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中,有的时候一个供应商是不能完成建设的,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比较多,这时候就会进行招标,可以选择合适的建设商进行建设。那么设计招标合同代理合同是什么? 设计招标代理合同范本 打印文章 下载本文 〖唐诗三百首〗 字号:大 中 小 工 程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以保险事故为标准,分为死亡保险合同、生存保险合同和生死两全保险合同三类 (1)死亡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由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死亡保险合同又可分为终身死亡保险合同和定期死亡保险合同。 终身死亡保险合同就是合同不定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定期死亡保险合同,是以一定期间为保险期限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这一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