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对于债权人来说,出借钱款就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有关风险的应对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当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呢,换句话说就是如何应付债务人转移财产呢?有需要的话,请您直接阅读下文为您做出的详细解答。
  一、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前述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通过行使撤销权,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一)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或到期债权;(二)债务人放弃债权担保;(三)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四)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五)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六)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并且转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根据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二、如何应付债务人转移财产
  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属于给付之诉(即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货币或财物的诉讼)、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的,不发生财产保全问题。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实践中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保护自己债权的实现。但由于债务风险的客观存在,债权人在经济往来中不能单纯依靠法律保护债权,还必须进行事先防范,防止不法侵害事件的发生。对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问题,债权人应及时申请财产保全,由于财产保全的条件比较多,最好还是请律师协助申请,以最大化维护自己的权益。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我国的经济市场上一些公司在做大做强后,就会开立分公司来扩大自己的运营规模和公司规模。但公司在运营期间会发生一些债务关系,来扩大自身的运营。那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可转换性、股权性以及其他的一些特征。这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由于可以按期收取利息,有时还可以分红,故而不少投资者会选择购买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凭借其转换的便利性,也吸引到较多的投资者,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可转换债券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


·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股份公司上市就是为了融资的需要,其上市后如果开展并购业务的话会需要大量资金,此时除了银行贷款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增发、配股和发生公司债券的方式再融资。那么哪些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下面我们就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您简单谈下这方面的知识。一、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是多少
      在民间借贷中,一般亲戚或者朋友等之间借贷碍于情面不会签订借款合同,更不会约定借款的利率,但有很多的民间借贷不是熟人之间发生的,不但要签订借款合同,而且会约定借款的利率。那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是多少,也就是说约定多少的借款利率才合法呢?下文会告诉您。一、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是多少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民法典》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


·对于未成年借条有用吗?
      对于未成年借条有用吗? 一、对于未成年借条有用吗? 如果未成年人在八周岁以下的话,该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欠条自然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八周岁以上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如果欠条的内容是他所能单独承担的,那么该民事活动属于有效民事活动,欠条是有效的。但是欠条的内容不是他所能承担的而需要监护人的支持的话,那么...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一、函证是什么?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例如对应收账款余额或银行存款的函证。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审计程序,多用于执行审计和验资业务。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性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 二、债权债务询证函范本 债权债务询证函 日期: 索引号: 敬...


·个人独资企业能不能借款
      可以。个人独资企业贷款申请条件: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2、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因为只有经过工商部门年检并办理年检手续,才能核实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变化,才能保证其出具的有关申请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和其经营资格的真实合法性;3、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4、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5、申请贷款时,其所有者收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达到规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一、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但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会对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产生影响,主要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无款可付而写下的欠条与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的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两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不同的。 1、借款合同成立时一方写下没有还...


·借给别人的钱应该怎么打借条?
      借给别人的钱应该怎么打借条?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整,期限为________个月,支付方式为:________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此据借款人: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借款日期:__年__月...


·什么是债券逆回购?
      一、什么是债券逆回购?  债券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国债、政府债券或企业债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简单说就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逆回购交易,此时投资者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与债券逆回购相对应的是债券正回购,指的是被动借出资金。  二、债券逆回购的风险有哪些?  债券逆回购的风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