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们都知道,在做事情的时候只有将每一步都做好,最终才能顺利的完成该事情,而这个道理在个人借款活动中同样适用,如果您想避免个人债务纠纷,就要将每一步需要注意的事项都处理好。那么,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呢?换句话说,避免债务纠纷有何需要注意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四)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避免债务纠纷有何要注意
  处理个人债务纠纷还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具体如下:(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其实,关于个人债务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很多,而对于这些事项当事人往往不能都注意到,所以,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进行个人借款活动时,最好是先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有效的避开这些法律风险。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混同 包括三种情形: 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 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二)狭义的混同 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二种。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债无果时,可以选择请求支付令和起诉的方式。那么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如果债权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的,此时又该怎么诉讼讨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


·银行贷款的类型
      银行贷款的类型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 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一)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二)个人住房自营贷款 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要公平平等分割。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院来裁定;如果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一方债务,用一方财产清偿,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


·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债权人借钱出去的,最害怕的就是出现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况。而实践中,有的债务人就会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来逃避债务。那具体而言,债权人要是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给你解答。 一、遇到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
      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是多久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未作限定。笔者认为,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规定》第七条第2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隐瞒债务如何承担?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条件有没有
      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条件有没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为无抵押公司债券,不需要附加担保条件。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人承担。个别情况存在担保或有抵押品条件。我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有担保要求,“暂行办法”规定,“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二、公司债券有哪些种类(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1年...


·债权债务终止协议书如何写?
      债权债务终止协议书如何写? 债权债务终止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双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截止2014年 月日,甲方在经营期间共欠乙方人民币元(大写:)的债务。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和交付手机 台(手机型号为: )给乙方,作为一次性折抵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债务共计人民币万元。 三、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在第二...


·在网上借网贷有什么风险吗?
      在网上借网贷有什么风险吗?主要风险的风险有:触及到个人信息、资质、管理、资金与技术风险。由于网贷平台实质上只是中介机构,进入门槛低,审批手续比较简单,几万元就能注册。因此,网贷平台正处于鱼龙混杂的格局。新平台不断涌现,伴随着业内出现不少问题。二、网贷不同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净资本”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信托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册资本,其注册资本少则几个亿,多则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且注册资本不是用来经营的,而是一种担保、是一种“门槛”。但...


·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总会有债务回收非常困难的情况,很多企业都想尽方法来解决这项难题,然而总是越清理债务回收越混乱,问题越复杂,最后造成损失。为了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仔细了解债权债务清理就非常重要。所以企业开展债权债务清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债权债务问题是复杂的系统问题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