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贩毒拒不认罪会判重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对于贩毒的这部分犯罪嫌疑人普通民众就算没有机会接触的到,那透过影视剧肯定也能感觉到贩毒者都是带有亡命之徒的这种性质的,而且有很多人可能也是因为自己一不小心沾染上了毒品,然后通过给他人销售毒品来满足自己吸毒的这种货源的。有部分毒贩子在被抓捕以后,在相关证据面前也不认罪不伏法,那么,在我国贩毒拒不认罪会判重吗?
  
  
  
  
  一、在我国贩毒拒不认罪会判重吗?
  
  按实际情况,不承认不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所以不承认不会加重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贩毒的量刑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将拒不认罪归类为加重判决的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就很大程度的加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概率。毒贩子拒不认罪可以通过零口供来定罪,因为犯罪嫌疑人自己的口供在整个案件当中所占的因素非常小,关键还是注重于其他外部的证据的。
  
  


·私闯民宅被偷盗现金应该怎么判刑
      私闯民宅被偷盗现金应该怎么判刑入室抢劫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醉酒不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入室行窃被发现后有暴力反抗行为的,根据刑法规定,可能从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行为,因为发生入户行为,属于抢劫罪中的加重情节, 虽然未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但是不影响量刑的区间,只是可以在确定量刑区间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


·行为人醉驾拘留多久
      行为人醉驾拘留多久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


·虚开增值税票罪的类别
      虚开增值税票罪的类别一、虚开增值税票罪主要分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 从主体资格上来看,可将其分为三类。 1、是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在整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总数上,这种主体实施此种犯罪所占比例较少,但仍时有发生。 2、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此种主体实施本罪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销售货物,为他人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或者为了多抵扣税...


·持刀伤人轻微伤如何定罪?
      持刀伤人轻微伤如何定罪?持刀伤人很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量刑要考虑伤情程度,伤残等级等问题,要以专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如果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程度,则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一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是本罪的从重情节,可从重处罚。《刑法》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我国关于贩毒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关于贩毒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贩卖毒品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其量刑也是十分严厉。可是,很多人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关于贩毒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


·贪污贿赂罪包括了哪些罪名
      贪污贿赂罪包括了哪些罪名 贪污贿赂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这可以统指一类罪,其中最常见的自然也就是贪污罪和受贿罪了。那除此之外,贪污贿赂罪包括了哪些罪名呢?这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现实中,对于贪污贿赂案件,是否可以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贪污贿赂罪包括了哪些罪名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刑法...


·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2023
      一、犯什么罪不能减刑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 乱...


·累犯可以缓刑吗,累犯是否可以判缓刑
      一般在犯罪之后的一点时间内,要是再有故意犯罪的话,那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不过要是之前是宣告的缓刑,同时缓刑也顺利过了考验期的话,那此时即使再犯罪也不认定为累犯。不过构成累犯可以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累犯可以缓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


·诈骗罪集团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集团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主犯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一、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犯罪数额不是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犯罪未遂的认定: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是简单的客观行为,而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它是在犯罪分子主观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的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行为的千差万别,如何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