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义务帮工财产侵权,谁来赔偿?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老百姓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邻里街坊之间,经常会出于情分曲帮助别人或是受到别人的帮助,这时候难免会由于一时的疏忽大意使得好心却出了纰漏,甚至出现财产的损失,对于这种义务帮工财产侵权受损的情况,要由谁来进行赔偿呢?现在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帮工
  是指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帮工定义及法律责任
  民间互助方式。又称助工。即亲戚、朋友、邻居于农事大忙、建房、筑路以及其他红白喜事时主动上门帮忙。帮者不计报酬,受帮者供给伙食,此俗长期相沿不变。帮工,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明确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财产侵权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才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才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是您都不愿意面对的结果。但是在面对人身财产利益受损的时候,也应该正确的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水利工程,还是普通的房屋单位建筑工程,有一个核心的关键就是工程的质量。工程的质量如果没有问题,是高质量的,才能说得上一个好工程,是一个安心工程。那么,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什么评定呢?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您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保证项目 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以下三方面: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


·武汉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出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而武汉作为湖北省的省会,流动人口不言而喻,在武汉工作的人也与日俱增,那么您在外工作,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因为意外受伤,要获得赔偿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那您知道武汉市工伤鉴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一级伤...


·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
      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触电事件,此时最严重的情况就是造成工人的死亡。那要是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2...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工作10年以上的员工吗
      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中有规定员工工作超过了10年就不能辞退,因此工作十年以上不能辞退的说法并不是正确的。而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若是员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达到了15年,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此时不能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满十年被辞退是可以要求赔偿的。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该怎么办
      在对劳动者受伤事件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看是否构成工伤,要是确认属于工伤的话,之后才会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然而在认定部门作出了结果之后,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情况,那么才是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


·上班迟到早退扣工资合法吗
      上班迟到早退扣工资合法吗 一个用人单位运作都是跟着规章制度来的,被应聘进去的员工也得严格遵守这个制度,否则的话就会按照规定做出处分。用人单位就通用的规矩来说,员工迟到早退是决不允许的,有些用人单位会做警告等处理,而有些用人单位就直接以扣工资为代价。 但是,不管怎么说,工资是员工以付出劳动交换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克扣工资的。 但如果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上班迟到早退要扣工资,且规章制度已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


·计件工资怎么算 如何计算计件工资
      一、计件工资怎么算计件单价,指实行计件工资制时,企业为职工完成的每件合格产品(或某项作业) 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计件单价是根据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计算出来得,是支付计件工资的主要依据。所以计件单价是否科学合理,主要取决于正确确定工作物等级和劳动定额。(一)计件单价的公式1、按产量定额计算:计件单价= 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2、按工时定额计算:单位时间的产量定额计件单价=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单位...


·重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重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现代社会,有一部分人的工作就是承包他人的工程,您都知道,承包的工程必须有质量保证的,其中对于重点工程的质量要求则是更加的严格,毕竟这涉及到安全问题。那么,重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重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 (一)常见问题的成因 1、违背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的反映,不...


·公司倒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怎么办
      公司倒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怎么办一、公司倒闭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倒闭的,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合同是自动解除。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是什么意思?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质量问题,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因工受伤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会决定工伤劳动者最终可以获得多少伤赔偿,所以工伤鉴定程序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许多劳动者由于对工作鉴定的流程不熟悉,不了解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复印件;4、《工伤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