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防控应该如何进行?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工程如果发生一些质量问题是十分常见的,所以在建设工程的时候,是需要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它是一个非常系统的过程。这样可以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因此,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想要了解一下工程质量防控应该如何进行?
  一、如何防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过程。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风险管理、包括对投入生产要素的管理、施工及安装过程的管理和最终产品质量验收管理。也可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风险管理、施工过程的质量风险管理、验收阶段的质量风险管理、竣工保修阶段的质量风险管理。施工质量风险管理的总目标是:保证施工任务顺利完成、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交工的质量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以事前预控为基础、以过程监控为重点、以治理质量通病为手段、降低工程质量风险。1、收集工程质量风险信息。根据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施工条件、承包合同与业主要求、企业管理情况等、组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分析工程的难点、特点、收集施工各阶段的质量风险及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2、进行质量风险评估。3、制定质量风险管理策略。4、提出和实施质量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根据确定的质量风险管理策略、进一步提出每项质量风险的防范、控制措施。5、质量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建立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机制、在工程施工各阶段和质量风险管理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质量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监督检查、评价效果、查找不足、及时纠偏和特续改进。
  二、原因分析
  从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人、机、料、法、环)分析、产生质量风险的主要原因有:1、管理和操作人员带来的质量风险。如果项目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质量意识、管理经验、施工操作人员技能不足、责任心不强、极易造成质量问题和返工的发生。2、施工机具与设备所造成的质量风险。3、建筑材料、物资产品的质量风险。4、不良施工环境与施工条件所带来的质量风险。首先就是对于工程质量会出现相关风险的信息进行一系列的收集收集,针对这个信息来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并且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在这里。除此之外,我们给您介绍了之所以会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
  
  
  


·企业辞退旷工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企业辞退旷工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企业辞退旷工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企业辞退旷工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公司怎么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
      公司怎么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 一、公司怎么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 可以通过工伤认定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不是属于工伤。 最后,劳动行政部门开具认定书,为不予认定工伤的通知或者工伤认定书。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程合同执行管理流程是什么
      工程合同执行管理流程是什么 一、工程合同执行执行管理的具体流程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


·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认定部门最迟需要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并向相关人员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告知其认定的结果。不过,现实中一般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呢?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当地工商局进行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章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劳动合同备案章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但是要去工商局备案,拿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公章先去公安局登记备案然后公安局开出证明后要到指定的地点刻章,其实劳动合同备案章一般都用不到的。 二、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公司在期限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在期限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不同的情况需要支付员工合同违约赔偿金或者代通知金。那么,对于代通知金的支付,公司支付给员工的标准是根据劳动法,在劳动合同法中代通知金扣多少钱是怎样规定的呢?本站我们带来了以下内容给您查阅。 相关分类 第一种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


·公司拒绝恢复劳动关系执行怎么办?
      作为一名朝九晚五,勤奋工作的上班族,与公司维持良好的劳动关系是相当重要的,这关系着我们发展前景和薪资水平。那么当我们遇到公司以莫须有的罪名而被辞退的情况时,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法使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执行呢?下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2、如何恢复劳动关系在填写过劳动争议申诉书后,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是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


·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
      留置权是债权人依法行使的一种权利,它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债权的人债权不受到侵犯,它适用于众多领域。债权人取得留置权的前提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而且它是针对债务人抵押的不动产行使的,那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 建设工程留置权可以适用。 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按照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单位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约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时提供必要...


·解除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自成立生效之后,在履行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被解除的情况。当然,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要遵循一定的条件,那么究竟解除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1、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