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融资风险防范如何运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企业融资风险在企业的运作过程当中是无法避免也是无法预见的,但是在面对这些风险的时候我们又不得不去处理,因为企业风险的防范是对于一个企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十分必要的,我们每一个企业如果想要更好的运作就要学会如何去防范这种风险,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企业融资风险防范如何运做。
  (一)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
  企业在日常财务活动中必须居安思危,树立风险观念,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价值观念;在企业融资过程中,企业应从观念上对风险有足够的重视,除了要将风险作为融资过程的必然现象之外,还要对风险有正确的认识,并在实际融资过程中加深对融资风险的理解,从多个方面入手,正确理解融资风险的产生原因及造成危害,保证企业融资取得积极效果,满足企业融资需要。因此,企业融资只有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才能达到正确面对融资风险,并降低融资风险的目的。
  (二)认真分析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变化情况,使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理财活动中能保持灵活的适应能力   鉴于企业融资的重要性,以及企业融资与实际财务管理环境的关联,只有认真分析分析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变化情况,使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理财活动中能保持灵活的适应能力,才能满足企业融资需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风险,保证企业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企业融资能够抵御基本的资金风险,提高融资实效性。
  (三)优化资本结构
  最优资本结构是指在企业可接受的最大筹资风险以内总资本成本最低的资本结构。最大的筹资风险可以用负债比例来表示。从企业融资过程来看,企业的资本结构对融资产生了重要影响,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关系到企业融资能否取得积极效果。在这一基础上,企业只有积极优化资本结构,并提高资本结构的合理性,才能有效降低融资风险,使企业融资能够在风险防控中取得积极效果,满足融资需要。因此,优化资本结构,是提高企业融资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措施。
  (四)保持和提高资产流动性
  企业的偿债能力直接取决于其债务总额及资产的流动性。企业只有具备较强的资产流动性,才能具有较强的资金偿还能力,进而降低融资中的债务偿还风险。从当前企业融资过程来看,保持和提高资产流动性,是提高企业融资效果的重要手段,对企业融资具有重要作用。为此,企业应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对资产流动性进行调整,为企业融资提供有力支持,达到降低企业融资风险的目的。
  (五)合理安排筹资期限的组合方式
  做好还款计划和准备。企业在安排筹资比例时,必须在风险与收益之间进行权衡。按资金运用期限的长短来安排和筹集相应期限的负债资金。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筹资期限的合理安排是关系到融资效果的重要因素。由于企业融资方式多样,在筹资期限的组合上就有较大的学问。基于企业融资经验,只有合理安排筹资期限的组合方式,并确保企业筹资期限在可控范围之内,才能降低企业融资风险,确保企业能够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提高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整体信誉。
  (六)实行先内后外的融资策略
  企业融资时,应在慎重考虑资金成本、财务风险、信息传递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先内后外、先债后股的顺序融资来控制财务风险。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应首先考虑企业内部的资金情况,做到优化企业内部资源,挖掘企业内部资金潜力,降低对外界资金的需求,形成企业内部资金的有效循环。在充分挖掘企业内部资金的基础上,企业还应制定明确的对外融资策略,保证对外融资额和融资成本都在合理范围之内,降低融资的成本风险。
  (七)建立风险预测体系
  企业应当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对企业的发展、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定量测算财务风险临界点。考虑到企业融资的专业性,以及融资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的现实影响,只有根据融资的现实特点建立风险预测体系,并对融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合理预测,并制定应急预案,才能保证企业融资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提高企业融资的整体效果,满足企业融资需要。因此,建立风险预测体系,是实现企业融资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企业融资风险防范如何运做的相关资料,关于企业风险的防范,您主要是要树立正确的观念以及建立良好的风险预测体系,防患于未然,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一定是要通过相应的严格措施才能解决的,所以不管是针对谁,我们的风险防范措施都必须要完全的具备。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对于企业造成的污染,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那么,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范围 受害者一旦证明了对方的行为是构成侵权损害的,可以按自己受伤的范围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一、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


·公司不给加班和夜班补偿怎么维权
      公司不给加班和夜班补偿怎么维权?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


·小微企业申请条件和流程?
      小微企业申请条件和流程??????? 实际上现在很多的朋友是不愿意在别人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上班的,宁愿自己创业成立一间小的公司也是可以的,而且现在自己成立公司也是可以很赚钱的,那么根据规定小微企业申请条件是什么,注册的流程呢?小微企业申请条件和流程一、小微企业申请条件(一) 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以下人员  1、“九类人群”:即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一、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吗? 物业公司没有权限制或者停业主水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 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下,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一约定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 并且,由于供水供电义务所对应的是交纳水费电费...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一种改革,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政府施政要求,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要如何制定,又有哪些程序呢?在这里,我们将从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方案作简要介绍。 一、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


·物资物流公司融资办法是什么?
      物资物流公司融资办法是什么?目前,物流公司非常的多。而物流公司成立之初,若是创办人自己的资金不够,那就需要进行融资。融资方面,也存在着许多法律相关的知识。那么,物资物流公司融资办法都有些什么呢?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信息吧! 物流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 一、企业支出与供应链金融 一般来说,物流企业常见的支出费用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场地的费用,包括租金等;二是车的费用,包括购车、车辆保险、油费、过路费;三是人的费用,包括人的薪资费用,人...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


·挂靠公司扣多少费用比较合理
      挂靠公司扣多少费用比较合理挂靠公司扣多少费用比较合理(1)总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第十一条的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2)管理费按行规3%左右。(3)代征的税款一般是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


·分公司签合同能告总公司吗?
      分公司签合同能告总公司吗?分公司签订合同不可以告总公司,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总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在我国公司法人打人怎么处理
      虽然本质上公司会将工作和法定代表人的私生活这两部分区分开来,但在很多人包括合作者的眼中看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离婚,私生子,醉驾等这些负面的新闻都会影响对公司的整体形象的,更不用说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动手打人了。当发生了这种情况以后,对于公司法人打人怎么处理的这件事情可能是有些公司的股东不太了解的。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打人怎么处理? 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被判刑的,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然后到工商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即可...


·合伙企业法溯及力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溯及力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的溯及力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衡量的,它指代了合同企业法的溯及既往的有效时间范围,是法律处理相关事宜的时候需要遵循的一个时间范围。那么合伙企业法溯及力的规定有哪些呢?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合伙企业法溯及力规定 通说认为,法的溯及力,即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颁布的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