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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这种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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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的权益由于他人实施诈骗行为而受到侵害,在确定某单位、个人实施诈骗行为之后,就可以向司法起诉,但是并非是所有的以其他主体实施诈骗行为为由的诉讼都是会被受理的,这是由于这些主体并不属于诈骗罪的主体,根据相关法律的信息,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这种主体?一、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这种主体吗?所谓犯罪主体,是指实行犯罪行为,依法对自己罪行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主体与承担刑事责任,二者是统一的。犯罪主体分为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尽管单位犯罪主体不仅包括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也包括其他分支机构或部门,但是单位犯罪的实质是法人犯罪,即人格化的社会有机整体的犯罪。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单位才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只有在分则中明文规定该罪有单位犯罪主体的,单位才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如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本案中魏某作为单位负责人,为单位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整体上看,是典型的单位行为,而对于魏某来说,是典型的职务行为。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行为,两个犯罪主体,即单位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我国对单位犯罪主要实行两罚制,既惩罚直接责任人,又对单位判处财产刑。公诉机关指控魏某构成诈骗罪,而根据刑法266条的规定,诈骗罪的主体只有自然人,无单位主体,故无法惩罚实施该犯罪的法人及其直接责任人。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有观点认为,非法占有不仅包括为本人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即单位占有。笔者认为,诈骗罪的非法占有行为虽然也可以表现为直接为第三者占有,但这是诈骗罪主体对自己财物的一种处分,必然经历先为己有的过程。因此,从个人犯罪的角度讲,魏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从单位犯罪的角度讲,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二、诈骗罪的处罚: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没有单位行使诈骗罪这种罪名,这也就回答了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这种主体这个问题,在确定某民事主体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需要在掌握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之后,才能提出司法救济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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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刑属于刑事处罚。它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被告人。对于上述被告人如果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是可以宣告缓刑的。宣告缓刑时通常都会明确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实际上它只是个法律规定的期间,是不可变的法定期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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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伤二级构成寻衅滋事罪吗?有寻衅滋事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的,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进行量刑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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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夺罪与抢劫罪只有一字之差,而他们在很多方面也是存在相似之处的,这就让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清楚这二者。就犯罪构成来看,抢夺罪与抢劫罪的是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那么这个抢夺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夺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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