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
  
  基本流程 :
  
  1、获得投资机会。
  
  2、与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接洽;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基本投资环境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与投资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
  
  3、投资双方初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
  
  4、向中国政府咨询:了解类似投资项目获批记录及本投资项目获批的可能性。
  
  5、对合作方进行初步尽职调查。
  
  6、设计跨境投资架构。
  
  7、投资双方前期谈判,签订交易要点/意向书/框架协议。
  
  8、准备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投资方基本情况。
  
  (2)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 。
  
  (3)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 以及项目效益、风险情况 。
  
  (4)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额 。
  
  (5)购并或参股项目, 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9、向主管发改委(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所在省级发改委核准)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应附如下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2)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
  
  (4)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 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5)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 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
  
  (6)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 应按提前规定报送信息报告, 并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组织审查、评估,并作出决定;做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10、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尽职调查,全面查明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
  
  11、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易及是否需要调整交易架构及交易要点。
  
  12、起草交易文件,双方进行深入谈判;搭建投资架构。
  
  13、签订交易文件,明确交易文件履行要点。
  
  14、向主管商务机关(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申报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境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2)企业注册地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
  
  (5)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6)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7)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说明。
  
  (8)主管商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5、持发改委和商务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办理外汇登记、备案
  
  16、交易文件生效,履行交易文件。
  
  17、向商务部备案,向中国驻当地商务参赞处登记。
  
  海外并购成为我国很出色的一种买卖方式,他逐渐的发展和扩大规模,成为我国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领衔,同时民营企业海外并购的流程也是很复杂的,认真做好每好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有利于我国海外并购的顺利进行和更有力的发展!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在一个公司中,法人是及其重要的职位,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公司取得利润时也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分配。那么,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的分类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关于公司法人的收益分配,每个公司都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应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


·三种合伙企业法分类是什么?
      三种合伙企业法分类是什么? ?合伙企业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的形式,和注册公司是不同的,但是合伙企业又可以分为三类,每一类有各自的特点。那么,三种合伙企业法分类是什么?注册公司与合伙的不同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三种合伙企业法分类是什么? 合伙企业按其责任形式分为二大类,即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细分为三类: 1、普通合伙; 2、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责任合伙...


·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如果你觉得试用期内,就只是企业剥削劳动者的话,那就错了。在试用期内,企业也是要承担一些风险的。那到底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呢?而在试用期内,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1、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 风险: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试用期的期限随意约定 风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
      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作为公司的股东,是对公司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责任和义务的,如果自身、公司员工以及公司运营受到了损害,股东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诉讼,以保证自己及公司的合法权益。那么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和规定呢?下面我们进行一些介绍和解析,您可以进行了解。公司法股东直接起诉有哪些类型(一)股东与股东的诉讼。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


·大型企业融资的方式都?
      大型企业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我国的经济市场在不断地发生变化,随之带来的是大型的企业也要随之转型、升级或者工艺升级。那企业的改革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只有吉荣的支持才能够对自身的制度规模做出相应的调整。那大型企业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你进行详细回答。 一:创新融资租赁 所谓创新融资租赁,是因为它不同于传统的融资租赁。创新融资租赁具有企业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引进设备,扩大生产,快速投产,方式灵活的特点,还可使企业享受...


·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公司在成立时不需要经过的程序是注册,注册时选择公司的属性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选择要注册公司的性质根据注册资金和人数决定,公司在注册时必须设立公司法人和股东,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人是公司的股东,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一、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


·我国公司法存在问题和不足?
      公司法就是我国为了规范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的种种行为而设定的法律,虽然是法律法规但是也有其不足之处,现在,我们就从以下9个方面来阐述现行的我国公司法存在问题和不足,如有不足,还请指出也请多多指教。内容如下:我国公司法存在问题和不足?1、关于第20条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现行公司法对在什么具体情况下适用此规定没有予以明确,从理论上讲,主要应该包括三个方面:股东和公司之间出现业务混同、组织机构混同、财务和资产混同等。因此,此条法律的具体适用还...


·各人告公司偷税漏税需要什么材料?
      各人告公司偷税漏税需要什么材料?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举报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还有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司法机关对税务机关移送的...


·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由于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在经营公司的时候,可能会是由多人组织进行经营的,也就是说公司是有其他股东的。所以在经营过程当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纠纷和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发生分裂,公司如果发生分裂的话,也需要遵循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分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乡政府不是个自然人,而且乡政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职人员,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更不可能注册公司的。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注意: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司减资怎么办?
      公司减资怎么办? 1、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就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承担的具体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