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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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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字[2007]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为加强对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登记时,股东(出资人)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企业(公司)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字。



  

四、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已向登记机关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有业主同意,而实际并未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有业主同意的,属于提交虚假材料行为。



  

                                         2007年11月6日


·江苏省投资优惠政策及有关法规
      

江苏省投资优惠政策及有关法规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8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领域问题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对于同一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累计开设店铺超过30家的,如...


·南京市[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科学技术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1月17日)

    
   ...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字[2007]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为加强对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以下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


·江苏省投资保障
      

江苏省投资保障


·江苏省工商局关于贯彻《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
      

苏工商注〔2008〕61号  2008年2月26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准确理解《物权法》的立法本意,合理区分工商登记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一)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二○○六年一月九日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及《〈内地与澳门关...


·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乡镇工业园区企业减免收费实施办法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
      江苏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 农牧渔业 纺织业 医药业 化学工业 建材业 石油加工业 轻工业 机械工业 电子信息产业 冶金业 交通运输业 服务业 城市建设及环境保护 新技术产业 农牧渔业 特种蔬菜和花卉的工厂化生产,动植物优良品种的繁育,农业生物技术开发,农产品出口的生产基地建设,特种蓄禽、水产养殖,农产品的储藏、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远洋捕捞,滩涂开垦。 纺织业 高档织物印染和高技术后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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