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1、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在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明文件。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位址、四至、面积等相关事项进行具体核实、调查。3、审核与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以及其他相关的事项。4、注册登记与发证公告期满,如果不存在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的情况,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于共有房屋,会发给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另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二、二手房登记如何办理
  想要在法律上真正的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就必须要完成过户,而在过户中要注意以下事项:1、应注意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有瑕疵,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2、需要尽量将房屋价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提存方式办理房屋价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3、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实践中,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的产权问题,产权必须明确,以免受骗、引发纠纷、造成损失等。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查明房屋产权,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优先购买条件 (一)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二)优先购买条件...


·企业倒闭后厂房、物资等怎么处置?
      企业倒闭后厂房、物资等怎么处置? 一、企业倒闭后厂房、物资等的处置 企业破产处置财产前,应由破产清算组委托具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 其中,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涉及改变出让合同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须由具有土地估价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后,并入整体资产评估结果。企业破产财产应以评估确认的价格为依据,...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与之相应的,城市也在不断的扩建,而扩建就必然会涉及到拆迁,需要签订拆迁协议。那么,当事人在签房屋拆迁的协议时,应该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份好的拆迁协议,才能最大限度的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保障。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


·选择租门市房屋进行商业活动的租房者要考虑的有:面积、营业执照
      选择租门市房屋进行商业活动的租房者要考虑的有:面积、营业执照规定、水电暖气等设施、周围居民情况等,签合同签要考察产权、户主身份证、提防临时出租和违章建筑。合同中要明确维修责任、租金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和违约条款等等,使这几项尽量都体现在合同中。若出租者违约,可进行起诉。提醒:要小心不合规的房屋中介。 以下为门市租房协议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在当事人拿到房屋产权证时,合同才会自动终止,所以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问题,只要当事双方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伤害其他人利益,就是有效合同,如果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单独转让,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现...


·买房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购房涉及到的财产是很大的,因此在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一些法律风险的产生,这样才能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屋。那么实践中,买房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 1、开发商隐瞒无开发资格或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事实,对外销售期房。一般而言,这种开发商本身的资质就差,且无诚信可言,这样在购房人付了房款之后,一般无法取得预定的房屋。在合同被宣告为无效时只有拿回...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物权预登记,就是对将来会发生改变的物权进行登记。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手续都是由开发商办理的,作为购房人,只需准备好委托书、商品房购买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委托开发商办理即可。办理过预登记手续后,就说明房产局对所要交易的房屋的合法性已经进行了确认。那么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商品房预售登记也称为预告登记,属于不动产物权预登记的一种。其登记的权利是请求权,登记的...


·出现房主一房多卖判给谁
      一房多卖判给谁所有《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


·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
      购买房屋的时候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点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因此才需要在购房过程中,当事人能够小心注意,尽量避免纠纷的出现,那具体来说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呢?而要是遇到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 1、没有对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引起的房屋欺诈 购房人在简单查看出让人的房地产权证,没有对房产的抵押状况及查封信息进行必要的调查的情况下,便与对方签署买卖合同,...


·婚后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第...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一、房屋抵押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 用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民法典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您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但是如果您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由担保人保证。 二、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1、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