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主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关于取保候审制度,对于我们普通民众来说光靠字面意思是无法理解的,这需要我们进行专业的解释,在我们生活当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寻衅滋事的情况,那么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关于寻衅滋事主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1、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非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仍可能判刑;4、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案件结束公安机关会通知嫌疑人。不一定,先看是否会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单项处罚最长15天就出来了,综合处罚最长20天;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案件三到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醉驾案件最快,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判下来),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建议尽早委托魏铭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魏铭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魏铭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最大权益,争取最好的判决结果,具体判多久是没有死规定的。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寻衅滋事主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话,自己不清楚的话,一定要咨询相关人员,另外,寻衅滋事严重的话也会造成很恶劣的影响,所以说上文中提到的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和分析。
  
  
  


·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打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


·取保候审不批捕继续侦查是什么意思
      一、取保候审不批捕继续侦查是什么意思补充侦查的意思。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二、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案件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一、案件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怎么申请取保候审?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


·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


·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涉嫌的犯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逮捕。同时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不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应当指出的是,法律规定对这些人可以不逮捕,而不是应当不逮捕,...


·不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办理吗?
      一、不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办理吗?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


·取保候审要交多少保证金?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


·案子送到法院能取保候审吗
      能,到了法院也能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通俗点来讲就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犯罪嫌疑人,让他们交纳一些保证金,用来保证他们不会逃脱,而且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等等。您可能会感觉我们国家的取保候审就和国外的保释有点相似,但是我们国家的取保候审这个制度又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那么,关于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为您讲解吧。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


·寻衅滋事取保候审后还会收监吗?
      看具体情况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期间可不可以出国?
      取保候审期间可不可以出国? 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不可以出国?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遵守刑以下规定,但并没有禁止当事人登记结婚。所以,如果司法机关没有特别明确禁止当事人结婚的,只要当事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仍可以正常办理结婚登记: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