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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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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海外并购方式的划分方法种类繁多, 一般来说有五种划分方式:
  ( 1) 按并购适用的法律和税收框架划分, 并购可以分为资产收购、股票收购和兼并;
  ( 2) 按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划分, 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 3) 按是否利用目标企业自身资产情况来作为并购资金划分, 可以分为杠杆收购与非杠杆收购;
  ( 4) 按目标企业资产转移的方式划分, 可分为承债式并购、无偿划转式并购和承包式并购;
  ( 5) 按并购是否有中介机构参与来划分, 可分为直接收购与间接收购。
   二、企业海外并购的选择:
  一般来说,在资产收购、股票收购和兼并这三种方式中,一半以上的海外并购都是以股票收购的方式完成的, 资产收购次之, 兼并最少。这与这三种并购方式的优缺点以及当前的海外并购形式密切相关。
   1、资产收购
  在资产收购中, 收购方根据自己的需要, 从目标公司购入所需的资产。这样, 收购方可以确定收购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 避免承担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的巨额负债。 一方面, 资产收购在海外并购中能为企业寻求必要的战略发展资源。
   2、 股票收购
  股票收购相对简单, 收购方只需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达到相对控股权即可。收购完成后, 目标公司仍然继续存在, 目标公司所享有的专利权等难以确定的有利权利得以继续保留。目标公司的负债仍属于目标公司, 收够方仅以所持的股票比例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债务。股票收购可以使收购方极大地利用目标公司的价值, 拓展国外市场。一国企业要进入另一国市场时, 往往会遇到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该国市场格局早已形成, 或有一定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 很难占据期望的市场份额。但是,采取跨国购并这种形式, 收购方可以很方便地获得当地企业的市场地位。由于股票收购在收购完成后, 目标公司依然存在, 目标公司的品牌、研发力量、研发人员、营销网络、技术专利都可为收购方所用。
   3、兼并
  兼并是帮助企业在短期内实现规模扩大化的有效方式。通过产品品种、数量的增多来增加企业的绝对规模, 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的竞争能力, 又可以提高企业的相对规模。
  由于兼并耗资较多, 且承担的风险较大。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中采用兼并方式的较少。从国际并购实践上看,也是以跨国收购为主,兼并较少。因为跨国收购的目的和最终结果并不是改变公司或法人的数量, 而仅仅是改变被购并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经营管理关系。且兼并对方的企业, 或完全收购对方企业的做法, 必然引起对方国家和企业的警觉, 增加市场排斥力量。
  其实从上文的分析不难看出,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和一般的并购方式并无差别,只是侧重的方式和比例不同而已,中国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所收购的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分析,选择哪一种方式更为合理。


·公司被收购还有股份吗
      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主要根据收购公司的收购方案决定,没有明确规定被收购公司是否还有股份。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其余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收购人进行收购。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


·公司法141条非上市公司是否适用?
      公司法141条非上市公司是否适用?与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订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其股权购买价格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因此其确定的难度相对要大得多。在美国的非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对企业的价值进行专业的评估,以确定企业每股的内在价值并以此作为股权出售价格的基础。我国的一些非上市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股权价格的确定一般采用每股净资产值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依据,一些企业的股权价格干脆就简单的...


·企业投资并购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情况、公司资质、债权债务、技术性人才数量、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都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再次,目标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征信情况同样十分重要,如果存在问题将对日后经常产生影响。最后,本律师建议大家在收购时不要急功近利,做好充分准备,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


·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办法
      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办法 政府对个人的土地进行征收,会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系列的补偿。全国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拆迁补偿标准。在重庆大渡口地区的企业会对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比较感兴趣,我们将为您提供重庆市大渡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重庆市大渡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


·一人公司存在隐名股东吗?
      一人公司存在隐名股东吗?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一个,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当然,公司法允许隐名股东的存在。也就是说,在工商登记层面上,可以只有一个股东。在公司内部可以有多个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


·企业改制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因企业的所有权归属性质不同,有的为国有企业,有的为集体企业,还有的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可以进行转化,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改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还需要提交法定的文件,那么企业改制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改制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有或控制。产权界定的过程就是确定财产...


·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公司能够有能力设立一个分公司的话,那么一来可以增加公司的营收,二来其实在经济市场上也扩大了自己公司的所占份额。由此可以看出,设立分公司的话还是代表着该公司的运营状况比较好的。所以我们在行为中要为您介绍的是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法分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


·分公司签租赁合同后收入算谁的
      分公司签租赁合同后收入算谁的算分公司或者是总公司都是可以的。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二、公司解散的流程是什么?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


·在我国公司法人打人怎么处理
      虽然本质上公司会将工作和法定代表人的私生活这两部分区分开来,但在很多人包括合作者的眼中看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离婚,私生子,醉驾等这些负面的新闻都会影响对公司的整体形象的,更不用说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动手打人了。当发生了这种情况以后,对于公司法人打人怎么处理的这件事情可能是有些公司的股东不太了解的。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打人怎么处理? 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被判刑的,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产生新的法定代表人,然后到工商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即可...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公司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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