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市政建设和每个市民息息相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是市政府的宗旨于使命,所以市政府会不定期进行工程建设来改善民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建设。所以市政工程关系着每个市民的福祉,后期会有专门的审核部门负责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它的标准程序又是什么呢,您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看完上面的内容,您可以了解到政府部门对市政工程的监管力度之大,审核之严格,市政工程是关系民生的大事,也是一方政府造福民众的重要举措,除了相关部门监督外,我们每个公民都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如果发现不合法的现象发生,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切实监督市政工程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关于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的问题,我们就回答到此。
  
  


·试用期待遇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们要进入一家新公司时,签订劳动合同是我们最先做的事情,而试用期是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双方都同意的,否则无效。关于试用期待遇劳动法明确有规定,接下来我就来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试用期的有关规定。 一、试用期的相关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


·解决农民工欠薪新方法有哪些?
      解决农民工欠薪新方法有哪些?1、 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 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仲裁,对于劳动仲裁不服的,职工应该在收到判决书后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案件都会通过劳动仲裁,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它不能被劳动仲裁法院接受。3、 如果最...


·哪三种不属于工伤2023
      哪三种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承包协议劳动关系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承包经营的劳动关系是生活当中是有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相关的用人风险,将用人单位的全部劳动关系都承包给其他的公司。有些时候,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以后,针对劳动关系的界定也容易产生一定的纠纷。双方在解决纠纷的时候,是需要提前了解一下国家关于承包协议劳动关系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承包协议劳动关系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承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确切的定义,在企业范围内的承包关系作为一种责任制形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关系,可以从属于劳动关系,也可以从...


·工程质量验收协议怎么写?
      工程质量验收协议怎么写? 建设方在工程施工环节结束后,会组织专业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只有通过验收的工程才符合交付条件。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务,会签署一份工程质量验收协议,以防在工程验收阶段出现纠纷。那么工程质量验收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范文简单了解下。 一、工程质量验收协议怎么写? 工程质量验收协议 甲方: 乙方: 1、协议内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协议。某某有限公司建设的调度中心及铜管车间、铜杆车间、...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交通运输方式不仅局限于陆地上还包含了水上运输。虽然同为运输但是水运的不同之处在于建造水上航线的时候,水运工程十分浩大且对质量要求极高,所以在水运工程竣工之前要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水运工程才能投入使用。那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 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要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合格。 一般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部合格。其中允许偏差的抽查合格率应达 到 80%及其...


·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
      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 转岗不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转岗不满意的情况可以协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职工同企业签署了劳动合同,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发生合同纠纷的话,要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处理。而目前社会分工很细,用工市场也很复杂,有些人尽管付出了劳动,但是同单位之间建立的并不是劳动关系,那么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有关知识告诉您。 一、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


·工伤不认定花的药费能让单位承担吗?
      工伤不认定花的药费能让单位承担吗?各地规定不同,大部分省市是谁同意使用谁支付。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职工发生工伤应按规定进行救治,并在3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需转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统筹地区工伤经办机构同意。如情况紧急,可先救治,后办理转诊手续。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的,属于抢救...


·新入职工资公司该怎样算
      新员工入职前,都会和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新入职工资往往是员工首要考虑的因素,那么很多员工不清楚工资的计算方式到底是怎样的,以至于后期会产生一些问题。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计算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新入职工资当月工资计算公式 1、 新入职员工满勤天数均为该月的自然天数。 2、 新入职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从入职当日算起;入职之前的所有天数(包括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日在内)均不算出勤。 3、 如该员工入职当...


·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行业可以修建的工程是各种各样的,比如说横跨我国南北地区的长江大桥,生活当中您要用到的办公楼,住宅房,用于农业灌溉发电的水利工程,而在这些工程当中的质保金预留已经成了建筑行业内部的强制性规定。作为从事水利修建的建筑单位就应该了解一下,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