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的转移的种类有哪些?转移方式及成立要件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面对负债问题时,有时会出现债的转移的情况,通过债权债务的转移,来达到某种目的。那么债的转移的种类有哪些呢?其转移方式以及成立要件是什么?对于这些疑惑,我们将在下文中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希望能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必要帮助,便于债的转移问题的解决。
  一、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
  
  1、债权让与
  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其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就债权让与的性质而言,其实是债权人处分其权利的表现。这就要求处分人(债权人)必须享有处分权。合同的当事人自然享有对合同权利的处分权,而在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须事先取得处分的特别授权或者事后取得处分权的追认。
  2、债务承担
  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将其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称为债务承担。该第三人叫作承担人。就债务承担的性质,其实质则是债务人转嫁其义务的表现。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的履行,义务的转嫁意味着对权利存在潜在的侵害。所以,就债务的承担、要求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手续后才能产生其预期的法律效果。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所谓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指一方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概括的承受全部权利义务的行为。由此不难看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又包括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意定概括转移即是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民事行为而产生的,而法定概括转移是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
  二、债权债务转移的方式及成立要件
  无论是债权让与、债务承担还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都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一定方式才能成立,从而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1、债权让与的方式及成立要件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债权让与采用通知的方式,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至于如何通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采用直接、邮寄、口头送达任何一种方式,但无论何种方式都须以能够到达债务人为前提,且需收集相应的证明材料。另外,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还规定了下列债权不得转让:(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在以上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即是债权人履行了债权让与的通知义务,也不发生债权转移的法律效果。
  2、债务承担的方式及成立要件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该条仅规定了债务承担的一般情形,理论上称之为免责的债务承担。所谓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承担成立以后,承担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在此情况下,原建立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对履行能力的了解和信任基础上债的关系,因债务人的退出、承担人的进入而被打破,如果承担人没有足够的履行能力和信用时,债权人的利益必将受到影响,而这一切都是原于债务人和承担人的意思。基于以上原因,法律规定这种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这种债务承担采用的是同意主义,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至于债权人同意的方式既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在默示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具有向承担人请求履行或者接受承担人履行的意思表示。另一种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达成合意,由该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合同法对此并未作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债的承担是基于债权人的意思,自然就不存在再要求债权人同意的问题。而对于债务人,承担人代其履行债务对其并无不利,其没有不同意的理由。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债务承担,只要债权人和承担人达成合意即可生效。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方式及成立要件
  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这就是前文所说的意定概括转移和法定概括转移两种情况。意定概括转移成立要件采取同意主义,即须经合同的相对方同意才能发生概括转移的效果。意定概括转移成立后,合同原一方当事人退出合同关系,承受人进入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合同当事人。所谓法定概括转移,就是当出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情况时,其合并、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承继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无须通知、也无须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对于遇到的债的转移属于哪种种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另外还要注意债的转移方式以及成立要件,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如果还存有疑惑,可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往往有很多的专业名词,今天我们谈到的是债权债务是啥意思?应该很多人也听说过债权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其实债权债务是需要同时存在的,它通常应用于商业活动中的人,下面我们来具体为您解释一下它的含义。 一、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


·一、离婚后信用卡债怎么算?
      一、离婚后信用卡债怎么算?离婚后信用卡债算共同债务,现在人们使用信用卡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存在信用卡欠债的情况也有。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就可能要对信用卡中的欠债做出处理,也就是对夫妻债务进行处理,并且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仅仅是夫妻债务中的共同债务。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


·欠多少钱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拆迁款被儿子领走怎么办
      拆迁款被儿子领走怎么办?1、正常情况下应当有房主的授权委托书。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返还属于房主的拆迁补偿。2、当事人的征地补偿款被他人冒名诈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3、当事人的征地补偿款被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另一方领取,需要到法院诉讼处理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后,补偿款问题自然随之解决。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流程(1)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


·信用卡逾期能贷款吗
      信用卡逾期能贷款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国管公积金新政首次明确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等影响房贷情况。在其2015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的通知》中,第三条指出:完善征信记录使用标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最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


·集资诈骗怎么退赔款有哪些规定
      通过集资诈骗而获得的钱财是应该被还给受害人的,那么集资诈骗怎么退赔款呢?对于受害者来说这是十分重要的,集资诈骗罪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有四个方面。没有这四个要件便不能构成集资诈骗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集资诈骗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吧,请继续阅读。 一、集资诈骗应该如何追回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称《刑附民范围》)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


·一、离婚协议婆家债务自己有义务承担吗?
      一、离婚协议婆家债务自己有义务承担吗? 只要是婚后的那么就要进行承担,如不知情那么就找出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就可以不用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


·借贷纠纷一般开庭几次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即可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


·离婚时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时对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针对这些具体情况法院根据个案的不同总有不...


·离婚后第三人债权人如何向夫妻双方主张其债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借钱时对方如果借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主张债权时,你可以同时向二人主张偿还,也可以向其中一人主张。婚内有财产约定,且该约定及约定内容第三人知情的,在债务清偿时,如果是约定夫妻婚内财产各自所有的,第三人仅能对债务人个人所有财产主张债权,对另一方无权主张其债权;但若该约定第...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在我国,有一群人有着较远的见识,不愿意把资产放在银行来获取那微薄的利息,而是通过各种渠道投资,所以导致了我国股票市场的飞速发展,而股票呢,则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大多数人选择了投资比较保守的债券,在国债和企业债券之中,企业债券的收益明显高于国债,所以引起了多数人的青睐。那么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请您阅读。 一、什么是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