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卖出住房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卖出住房
  
  你应缴这些税费
  
  对于将手头房子出售的重庆人,在卖房子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个人所税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不同情况的计税标准及税率不同。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要分3种情况:
  
  第1种情况: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后的差额乘20%税率。
  
  第2种情况:无法提供房屋原值,且税务机关未能核实房屋原值,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成交价格乘1%征收率,其中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第3种情况: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的缴纳则要分2种情况:
  
  第1种情况: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成交价格乘5%税率”缴纳增值税。
  
  第2种情况:购买2年(含)以上的住房销售,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费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根据行政区划,税率分别为7%、5%、1%”。
  
  教育费附加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3%税率”。
  
  地方教育附加只在有增值税的情况下才缴纳,计税标准及税率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2%税率”。
  
  重庆人销售住房时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目前这两项均暂免征收。
  
  二、买入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重庆人在买入住房时,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两项税费.
  
  先来说契税,买住房时,缴纳契税要分5种情况。第1种情况:个人购买面积90平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缴纳契税;第2种情况:个人购买面积90平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第3种情况:个人购买第二家庭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第4种情况:个人购买第二套家庭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上,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第5种情况:第三套及以上,按法定税率3%征收。
  
  在印花税方面,凡是购买住房均涉及印花税,但目前暂免缴纳。
  
  三、赠与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住房的赠与涉及“赠与方”和“受赠方”,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及标准不一样。
  
  赠与方在赠与住房时,涉及的税费为增值税、印花税。
  
  增值税分为4种情况:
  
  第1种情况: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2种情况: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第3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承房屋。
  
  第4种情况:其他情况的房屋赠与。
  
  在上述4种情况中,前3种情况均免征增值税,只有第4种情况须按照“成交价格乘5%税率”缴纳增值税。
  
  四、受赠住房
  
  你应缴纳这些税费
  
  受赠方在受赠住房时,涉及的税费为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分为3种情况:
  
  第1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第2种情况: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第3种情况:其他情况的房屋赠与。
  
  在受赠房屋时缴个人所得税的上述3种情况中,前2种情况均不征个人所得税,只有第3种情况须按“‘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率为20%”。
  
  受赠房屋时所涉及的契税,则分为2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法定继承人继承,不用缴纳契税;另一种情况是除法定继承人继承以外的所有情况,契税计税标准及税率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乘税率”。
  
  印花税分为签订赠与合同、产权证印花两种情况。签订赠与合同,计税标准及税率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乘0.05%税率”;产权证印花为“每件5元”。
  
  综上所述,我们在重庆市房屋买卖税费,根据买卖情况的不同,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也不会一样,卖出住房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差额税等等,而获得亲属赠送的房屋则是不需要缴费,其他情况下的赠送则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分割过户是夫妻离婚后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都需要相关资料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哪些材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


·一、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合法吗?
      一、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合法吗?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公司买房属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没有条件限制,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人个提供的资料不一样,缴纳的契税税率不一样。首先,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转到个人名下,也必须通过转售程序,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这不仅得...


·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购房违约金有哪几种情况?
      购房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购房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房屋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那么,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我们整理了相应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违约金怎么算 购房违约金如何计算,分购房者和售房者两种情形: 1、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逾期付款,就应该向售房者支付违约金。因为由于购房者未在规定的日期向售房者付款,实际上就等于售房者在从购房者应该付款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的这段时间里为购房者垫付了购房...


·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按揭贷款买房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同时购房者也不要忘了其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想要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就要了解清楚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1)提供真实资料。 如果按揭购房者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则可能带来比较严重的影响:轻则影响银行审查,最终不能发放贷款,实现不了自己的居住梦;重则可能因为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办理按揭贷款,造成开发商据此要求购房者承担逾期交付办理按揭资料及商品房预...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


·应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
      房屋租凭合同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基本都会实际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不仅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能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力。那您知道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


·一、遗嘱写房子留给孙子但受到胁迫是否有效?
      一、遗嘱写房子留给孙子但受到胁迫是否有效? 遗嘱写房子留给孙子但受到胁迫的话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


·回迁中的房子能否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的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


·上海的房产纠纷该怎么解决
      其实不管是在哪个地区,产生房产方面的纠纷一点都不奇怪。而就算是上海的房产纠纷,与其他地区的房产纠纷差别也不大。究竟发生之后,肯定就是要积极的进行解决处理。那到底这个房产纠纷是怎么解决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纠纷的解决办法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国家征收居民住房比较常见,而国家征收厂房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就更不得而知了。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又是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呢?那么下面就由我们就给您讲讲吧!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项目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


·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证怎么分
      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证怎么分 一、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证怎么分 第一种: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第二种,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三种,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