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现役军人结婚的,与普通人结婚的要求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结婚条件上面,在结婚登记程序上面的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呢?此时又应该提供什么材料?请跟随率上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在结婚登记时仍应出具由单位开的婚姻状况证明。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军人进行婚姻登记时,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3)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二、军人结婚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下需要加带以下材料:
  (1)离过婚的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由于军人身份具有特殊性,因此在其婚姻方面,我国是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的,首先对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做出了限制,同时对具体军人结婚登记程序也是有要求的。当然,这也是为了能更好的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日后,要是现役军人配偶想要离婚的话,那么原则上是要经过现役军人同意的。但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夫妻在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一、夫妻在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


·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比较合适?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双方最关注的就是子女抚养和抚养费给付问题。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种,所以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是不确定的,双方在协商抚养费问题是也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从而争取在抚养费标范围内争取到较高的比例。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抚养费负担的数额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离婚的多半原因就是出轨。在离婚时,其配偶就能请求损害赔偿。但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侵权行为的发生。 夫妻一方实...


·结婚了离婚彩礼能要回吗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能要回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上述规定可知: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一般情况下,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两年以上,或者甚至有生育...


·新婚姻法关于婚外情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婚外情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 2、保证书 “白纸黑字...


·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一般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日后,是否还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非抚养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的情形: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法律上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彩礼是地方风俗中结婚时男方需要给女方的礼金,我们都知道,各地风俗相差很大,有些地域礼金较少,主要以物品或房产为主,有些地域则会所要高额的礼金。在这样高额礼金的前提下,如果这对夫妻的婚姻一直很稳定就不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但一旦这对夫妻的婚姻出现状况,那么彩礼钱则成为双方争执的重点。那么,法律上有哪些返还彩礼的情形呢?来带您了解。 一、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
      虽然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属于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法律中都要求夫妻满足离婚条件,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不过由于方式不一样,在离婚条件和程序上面也是不同的。那其中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纠纷需要缴纳费50元至300元之间不等的诉讼,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