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一、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
  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企业在该项目中的投资权益进行评估。得到相应的参考依据后,清算组对该项目投资进行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
   (二)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
  清算前,一般应对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1. 证券投资的凭证情况,
  2. 证券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3. 该项投资的现状,
  4. 投资的数量及投入的时间。
  由于证券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
   (三)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
  一般而言,企业的股权投资有与他人合资设立新公司和设立独资子公司二种方式,对前者,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况。由于股权投资的特殊形式,对其的处理不能采取一般的变卖或拍卖的形式,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转让。对于后者,除了对其的登记注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对子公司的资产是否和如何并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决定。
   二、清算优先权是什么?
  清算优先权条款是 Term Sheet 中非常重要的条款,它决定公司在清算后资产如何分配。通常来说,清算优先权有两个组成部分:优先权和参与分配权。
  一般来说,清算优先权是指安排资产优先分配给持有公司某特定系列股份的股东(就是投资人),然后再分配给其他股东。这一个过程是通过优先权条款控制的。
  第二个过程有的时候会有,有的时候没有。实际上说的就是在经历了上面所说的优先分配之后,剩下的钱再按照投资人和创业者各自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参与分配权的形式包括三种:无参与权、完全参与分配权、附上限参与分配权。
  从上述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投资入股清算在处理对外投资时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并非是一概而论,对于证券、项目和投资的具体清算方式存在一定的不同,而在考虑具体的清算之前,我们也需要考虑到清算优先权,因为这项条款会影响到具体的资产分配。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


·2023年破产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
      破产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破产法对于破产原...


·破产清算债务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债务顺序是什么?一、公司破产清算债务 1、公司破产,公司所欠债务,由公司的余下资产进行偿还.如公司资产不够清偿债务,按资产与债务的比例进行偿还.如股东未据实出资,则股东应承担补齐出资的责任. 2、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二、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


·公司破产清算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破产清算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就必须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 第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在执行过程 ,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起诉的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起诉的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一、企业破产清算顺序起诉 企业破产清算顺序起诉是指一个企业在被宣告破产后因为清算问题所引发的在清算顺序方面的诉讼。这类诉讼多因一个或者多个债权人在清算破产财产赔偿时因某种原因为不满现有取得的清算赔偿而进行的上诉案件。 二、正常的破产清算之后,债务已经得到合法清偿,债权人何来赔偿起诉? 1、清算过程中,如果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自行清算不满意,可以申请法院介入清算。 2、如果清算义务人未对公司债权债...


·破产费用的范围及支付
      破产费用包括: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   
  (三)债权人会议费用;   
  (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   
  (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一、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须经保监会批准后才能解散。 取得保监会的批准后,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市场竞争的原因,保险公司要做强就必须做大,因此有保险公司追求规模合并之说;保险公司要做活就要与其规模相适应,因此有保险公司分立之说。保险公司的合并和分立是其多数股东根据市场竞争的情况决定的,一般而言这是公司的自主权,但是保险公司是一种金融企业,其货币运动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于破产吗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于破产吗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


·破产清算时间过长怎么办?
      破产清算时间过长怎么办?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破产清算具体的时间是多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短的几个月,长的要两三年时间,主要是看企业的资产能否顺利拍卖。企业破产清算与企业的经营一样不容易,提出破产申请,到清算组成立,经过一系列的破产程序,注销企业登记,清算程序才算彻底终结。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


·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申请破产的形式是怎样的?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二、申请破产需要提...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范本格式是怎样的?一、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范本格式是怎样的清算报告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1)注销企业概况。 深圳市 (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于 年月日成立,投资人:,企业住所: ,本企业未设立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2)企业注销原因:由于经营不善,无法继续营业,所以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营业执照。 (三)由投资人 对本企业进行清算。二、清算开始日: 年 月 日起,清算企业财产为货币资金 元人民币,实物资产 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