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力都离不开各种工程的建设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力都离不开各种工程的建设,建筑工程在竣工以后,只有在质量首先有所保证的情形之下才能对其作出更高的要求。现在的建筑工程在一建完成以后,就会首先组织相关质量监测单位检验工程质量问题,其中也有不少工程质量都发生过程度不同的质量瑕疵问题。那么,一建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一建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一)开发商质量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由于近些年开发企业发展迅猛,难免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仓促上马,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工程管理部门临时组合,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对一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力不从心;有的开发商不懂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愿意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监理开发项目;有的开发商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严重,质量意识淡薄,没有把质量管理放在应有的高度位置上,过份依赖施工企业,自己又不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际上使工程质量处于放任自由状态;有的开发商经营思想不端正,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解片面,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甚至不惜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二)施工单位资质差
由于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加大和商品房开发量加大,施工企业急速膨胀,同样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施工单位无论是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挂靠公司,他们凭着一些不正当手段揽到了开发项目,但他们难以创造出高质量的房屋。一些设计、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牌号大量转包开发项目,有的项目甚至是多次转包分包或者肢解得七零八落。同时,有的施工单位人员波动大,队伍稳定性差、有的以包代管、有的以包拒管,导致技术力量和工程质量都滑坡。
(三)监理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
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效益挂靠一等资质承接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甚至对隐蔽工程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理,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2]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即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求施工进度,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较后一道关口,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部分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一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受开发商或施工单位的好处以后,循私舞弊,乱开口子乱送人情,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的劣质工程或危房居然被评定为优良工程或合格工程,当然会助长质量下滑趋势。
(四)原材料质量控制不到位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案例施工企业也是“黑心”企业,为了追求利益,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而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掺杂部分石粉;二是砂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齐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合要求,用在基础上容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水泥强度不够。从2008年起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325#水泥,可是在案例中,施工企业见利忘义,抓住水泥市场紧缺的机会,只顾产量,不管质量,生产的水泥名为425#,实际上连325#的标准都达不到,致使灌筑的顶20天都拆不了模板,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可见,一建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就是包括以上四个方面。有很多的黑心开发商都只关注于利润最大化,在聘用建筑单位、使用建筑材料的时候不关注与本身的资质和质量问题,一味的追求只要价格越便宜就越好。还有就是建筑单位根本就不具备修建的资质,以及当地的监管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不到位等这些因素。
·一、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的区别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是没有规定的,对任何单位都适用,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是学校。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完全是无关的。2、内容的区别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介绍自身的情况,表示愿意去用人单位去就业,用人单位也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则...
·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局投诉流程步骤:准备证明材料、协商调解、投诉举报仲裁;材料:个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1)需准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是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两根肋骨骨折误工费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误工费是受害
两根肋骨骨折误工费赔偿规定是怎么样的误工费是受害人因遭受损害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使得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等,是因人而异的,具体计算是实际误工时间乘以误工收入。在请求赔偿误工费的时候,需要出具收入状况、误工时间等证明材料。至于具体标准,作为轻伤害而言,首先是具体医疗费,这需要有票据作为证明,然后是误工费,由你的所在单位出具,你因伤误工所扣的工资。如果没有单位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你住院修养其间的实际损失。这是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要提供什么资料?
工伤认定材料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
·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往往在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有一些细节问题和普通员工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有的时候公司可能对高层管理人员解聘,但这并不代表着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是不冲突的。身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自然也有必要了解,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第一...
·断了两根肋骨属于几级工伤认定?
断了两根肋骨属于几级工伤认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十级伤残标准中第十二项之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该工伤职工每根肋骨骨折都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即三个单项十级伤残。同时,如果是三个十级伤残的话,可以晋升为九级伤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4.2 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生命,若由于工程质量而导致人员损伤,那么该工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而对于那些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需要深入的了解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在施工之前、过程中都需要严格贯彻关于工程质量概念的思想,以达到获得较高质量的目标。
一、工程质量的概念
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强调的是工程的实体质量,如基础是否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规范是需要结合现在人们对工程使用的要求的。时代和各方面都在急速的发生着变化,所以现代人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其实已经越来越高。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也一直在不断的适应着时代的需要。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7是怎么规定的?
一、 楼地面:
1、 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非常严重
参照标准:50209—...
·劳动者解除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支付违约
劳动者解除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支付违约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是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一年或三年期限等。但是,有些公司直接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一直跟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有些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时,以为自己违反了无固定期限的约定,所以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事实上,实践中只有两种情况公司能要求劳动者给违约金,一是公司承担劳动者专业技术培训费用的,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所以,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给职员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公司遇到一些特特殊情形时,可以暂缓工资的发放时间,为了避免纠纷,职员一般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欠条格式范本的格式规定,书写工资欠条。
一、什么是欠条
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
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如果无法举证欠款人在诉讼期间内有还款行为或者有向欠款人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从欠条的落款时间起算三年。...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