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开发商直接办理好的,可能也有少数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各种原因自己办理过土地使用证,办理过土地使用证的朋友都知道,自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向国土资源部交纳一定的费用。如果您在生活当中有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不妨先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只需要缴纳工本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土地登记费和工本费等。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
  
  其他税费具体如下:
  
  1、商品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2、房改房
  
  契税(同上)
  
  印花税(同上)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
  
  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  3、经济适用房
  
  契税(同上)
  
  印花税(同上)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复(原件);
  
  2、定点通知书(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用地协议(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批复(原件);
  
  6、经规划部门核定的红线图(原件);
  
  7、市勘测院拨地交接单及成果表(原件);
  
  8、经规划部门审核的总平面图(原件);
  
  9、申请办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1、质检合格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2、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14、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5、土地款、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的付款凭证(复印件);
  
  16、因特殊原因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比如农村的宅基地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只需要交纳一些工本费就可以。反之,如果是城镇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有的时候可能还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所以在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收费问题上,也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在道路建设加大了力度,同时也让各个城市的联系更加便捷。其中在高速公路方面有明显的体现。那么,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呢?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高速公路建设所占用的土地所补偿的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一、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2022年如何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凤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09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48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72元/亩到17489元/亩之间。 袍里乡、长洲乡、乔音乡、砦牙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1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41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04元/亩到12418元/亩之间。 平乐乡、金牙乡、中亭乡、...


·厦门国有出让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厦门国有出让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类地区:思明区、湖里区土地补偿费3.7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6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5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15.3万元/亩。二类地区:集美区、海沧区土地补偿费3.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8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3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12万元/亩。三类地区:同安区、翔安区土地补偿费2.9万元/亩,安置补助...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范本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常见的类型,经常用于土地承包期间进行签订,以保障承包双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受侵犯。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私人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


·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不断进行中,近年来又推出了租售同权政策
      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改革不断进行中,近年来又推出了租售同权政策。广州作为试点城市,最早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对于外地人来说,这是一项影响深远的政策,当然,不是所有租房者都可以享受到租售同权的。那么,广州租售同权条件有限制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广州租售同权条件有限制么? 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合理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离婚官司要在哪里打呢,是在女方那边还是在男方居住地所在地的法院呢,想要打官司必须要知道在哪里打官司才会被法院受理。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


·湖北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建设,以及一些公共利益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土地和林地被征用,包括铁路、高速公路的修建等。而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是他们最宝贵的资源,因此,国家出于对被征收地使用者的保护,会进行相应的征地补偿。那么,湖北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本站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湖北省林地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


·农村修路占地不同意行吗
      如果修路协议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同意方案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县级...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银湖管理处邓埠村、沥山村、霞山村、柏岗村、塔田、玉沙村,金湖管理处雄溪村、虎山村、唐村村、柏林村、岗前村,富山乡富山村、东亘村、张坊村、三山村、冈上镇万舍村、黄台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1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


·征地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2016年已经结束了,2017年国家的许多政策也都做了相应的调整,为了跟上国家的步伐,不少省市对自己的征地补偿办法也做了相应的变动,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由每个省市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来制定的,那么2017征地补偿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符合哪些条件? 1、因公共利益需要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被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6、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法定继承人的; 7、人民法院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没收土地的判决、裁定或决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