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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由谁决定,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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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公民触犯了行政法规,无论年龄大小,都需要承担行政处罚,而拘留只是其中处罚较轻的一种处罚。由于任何公民都享有自由权,故而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可以判处公民被拘留,那么,行政拘留由谁决定?根据规定,这些主题判断的依据是什么呢?一、行政拘留由谁决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执行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人可以使用强制手段。二、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在怀疑某主体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又没有切实的证据时,可以拘留该民事主体,或者是已经确定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造成的社会危害不严重,也可以拘留该主体。
  
  
  


·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那么,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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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长拘传的步骤有哪些?延长拘传由司法对犯罪事实认定后作出决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二、拘传的主要程序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


·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存在一些玩忽职守的行为,例如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或者,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这些行为一旦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就会构成犯罪。那究竟构成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397条) (一)标准同滥用职权罪(一) (二)标准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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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我们可能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一罪名,不知道什么是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即使听说过这一罪名,可能也不知道妨害动植物防疫罪有多严重。为提高您的法律素养,今天我们向您普及的就是什么是妨害动植物防疫罪。 一、什么是妨害动植物防疫罪 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条进出境的动植物、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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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制、拘役刑期从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吗?1、管制、拘役刑期都是从判决之日开始计算的,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2、根据我国《刑法》第38条的规定,判处管制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违反禁止令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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