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交通事故医治无效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二、赔偿因素1、 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2、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3、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以上就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所需要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计算,不同地区因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所需要支付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认定。
  
  
  


·一、交通事故一人重伤定逃逸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一人重伤定逃逸了怎么办? 1、交通事故一人重伤定逃逸了需要报警处理,报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的型号 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 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 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 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


·如果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在逐渐的变好,机动车也在随之增加,很多人在外地工作,在外地买车,也有许多人在放假的时候带着家人开着车自驾游,如果开车到了别的城市 由于对别的城市道路不熟悉,很容易造成车辆违章,那么机动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一、异地违章处理方法 1. 本人前往当地交管部门因为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车主去之前最好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到那里后根据交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指示办理。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


·无责方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开车出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第一时间就应该是找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这时候交警会对事故情况作出一个公正的责任划分,要是自己是无责方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无责方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


·社会抚养费不交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般在政策之外生育的有子女的话,那此时就需要按照当地的标准缴纳相应的社会抚养费。当然如果是符合规定而超生的子女,则就不用缴纳这个费用。那实践中,应当缴纳但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话会产生一定的后果,究竟社会抚养费不交的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


·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现在我国正处于法律的完善阶段,往往很多事情只有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能够办完。交通事故也一样。如果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就很难的快速解决。那么在此的我们为您支招,要是在我国遇到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 一、交警不肯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不可能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假如真的有交警故意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可以向这个警察所在地的交警大队,或者交警支...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交管部门出台标准,以下 8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


·一、交通事故赔偿给亲属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给亲属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给亲属的规定是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员死亡,那么对于亲属来说的话是存在着死亡赔偿金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录与商业车险保费系数挂钩的变化。守规矩的“最好司机”和不守规矩的“最坏司机”的保费差距大了去了——最高“优惠”相当于基准保费打3.9折,最高“惩罚”相当于基准保费的3.97倍。 【重要信息点提取】 受益情况: 1、连续3年未理赔的车主,保费打6折; 2、...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一、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最重要的一定是双方都有积极的处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最重要的一定是双方都有积极的处理的态度。那么,与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事故对方拒不处理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与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事故 对方拒不处理怎么办 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达成协...


·车祸全责理赔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全责理赔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车祸全责理赔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2、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会早晨交通堵塞的情况,可以和交警协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