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过期的,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首先, 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 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 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
  
  1、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
  
  2、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
  
  3、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三、土地使用证的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有些人是没有注意土地使用证上面,非常清楚的标注了使用期限,不过,土地使用证的期限现在看来几乎形同虚设,因为没有统一的相对完善的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以后的处理制度,这个具体就看当地国土部门的政策了,像商业用地,需要补交出让金的也得依法补交。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城镇化的进程也在加快,一般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人们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这需要看当地的政策而定,甘肃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


·本地无住所监视居住怎么执行
      本地无住所监视居住怎么执行?本地无住所的公安机关可以指定住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


·合同履行地法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活动的多样性,我们可能和天南海北的公司之间都存在着业务上的往来,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达成的交易,合同的标的物必然有具体履行的地点,当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的纠纷上升到必须要用司法途径解决的时候,想必双方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合同履行地法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地法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诉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征地拆迁维权案例 一、案情简介 荆号(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中康路开有一家大宾馆,大约1000多平米,由于紧靠吉林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生意一直比较红火,由于这几年吉林市房地产行业大涨,再加上这块土地的位置优越,早已被开发商盯上了这块肥肉,终于2012年,当地政府终于开始了拆迁工作,宾馆面临拆迁,由于拆迁部门给出的拆迁补偿价格远低于荆某的损失,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今年3月份,拆迁部门就双方拆迁补偿纠纷申请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现如今许多人拥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的一些权益对于人们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划拨用地我们需要怎样去管理,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划拨用地,这些内容我们都需要去了解到,为您解答。 一、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


·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
      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根据我国法律条文规定我国国土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缘辽阔,但是可以居住面积远远满足不了人口需求,所以才有这一政策。为满足人口住房需求,由开发商向国家申请土地使用权,只有申请通过,才可以建造商品房。但是,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下面由为您解答。 一、开发商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吗 1、是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于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土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房地产开...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常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常政发〔2007〕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三十日 常德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征...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内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使用,处理等,土地的用途不同,它的使用期限也就不同了,居住用地期限最高为70年,其他用地大多为50年,那么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我国在土地使用年限上有哪些规定?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在我国不少夫妻离婚的原因是夫妻双方身处异地,聚少离多的情况让夫妻双方的感情变得非常的平淡,而且有些情况下,夫妻一方可能会在异地碰到了更喜欢的人,这时候就会导致离婚案件的发生,这个时候就会有人问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离婚可以在异地起诉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大理州云龙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诺邓镇、功果桥镇、苗尾乡、宝丰乡,平均补偿标准:3625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检槽乡、漕涧镇、民建乡、长新乡,平均补偿标准:27500元/亩。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