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一、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什么是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
  
  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就是: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这些材料都是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就得准备好的,所以,这也意味着前期就要召开股东大会把公司章程给拟定好了,包括发起人前期要确认了股东的出资比例,在公司占有的股份等这些问题。有些材料需要补交的话,按工商局的要求积极准备即可。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转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让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根据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向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如...


·公司法人病重如何变更?
      公司法人病重如何变更? 公司法人病重如何变更? 一、申办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


·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在公司的成立发展和壮大中,股权的持有和转让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话题,合同的签订和审阅也是不可缺少的步骤,需要企业细心管理和排查相关相关程序,以便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利益的获取。下面将就相关风险与您谈谈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的问题。 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风险的防范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限制最低的额度有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限制最低的额度有吗?没有了;会议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不再像以前一样,毕业后进行分配或者是顶替上岗,在一家单位从年轻干到退休。现在,员工在不同的平台中跳槽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离职员工再入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这个是不可以的,如果员工重新返回公司,企业不能再约定试用期,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离职员工再入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


·公司注销侵害股东利益应该怎么起诉
      公司注销侵害股东利益应该怎么起诉?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 模板一: 公司更名通知函: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AA有限公司”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变更登记为“BB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AA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由“BB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BB有限公司承继,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具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特此通知! 如若给您造成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


·在我国装修公司法人可以几个
      在我国装修公司法人可以几个公司的经营范围都是结合市场需求的,只要和营业执照上是一致的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其具体的经营细节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制定,但是总体来说,公司必须要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依法登记公司法人代表。就拿装修公司来说,可能装修公司是和他人合伙共同创办的,因此在登记公司法人代表的时候,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装修公司法人可以几个? 一、在我国装修公司法人可以几个?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代表。法人是...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每一个公司在逐步壮大之后,就会获得能够成立一个分公司的资金与资源,从而拓展自己的业务。当然,成立一个分公司也是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才可以的,而且您也有必要知道分公司的一些知识。那么,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公司法解读:第十四条【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公司注册要多少
      公司注册要多少时间?老话说:要发财就下海,现实生活中也的确如此。如今,选择自主创业的人越来越多,各式各样的公司随之产生。想要公司合法成立,注册是必经的步骤。那么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公司注册要多少时间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司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注册登记法律规定的流程,逐次向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按照公司注册流程来看,注册公司需要的时间如下: 1 、公司查名所需时间 注册公司查名时间在5个工作日左右。 2 、开设公司...


·《刑法》中规定的公司诈骗哪些人会坐牢
      一、公司诈骗哪些人会坐牢1、如果企业法人代表本身有违法犯罪活动,会依法判刑入狱。2、如果企业公司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代表不会坐牢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公司的全部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在区工商部门登记的,应向区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后,如果法定代表人对破产负有责任的,在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公司高管。3、如果公司违法经营,企业法人代表不一定承担责任。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