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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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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1、致伤因素多,伤情复杂在交通事故中,致伤过程复杂多变,可能发生撞击、碾压、挤伤、燃烧、爆炸等一系列伤害,同时还可能因安全带、气囊及有毒气体泄露等导致继发的人员伤亡。因此,同一交通事故,伤员可同时遭受多种损伤,而同一类损伤可能在多部位和多系统出现,即多发伤和复合伤发生率高。2、致残率和死亡率高多发伤涉及多个器官组织,且伤情严重。大出血、休克发生率高,一般报告为50%,低血容量性休克与心源性休克可重叠出现,严重多发伤早期的低氧血症发生率可高达90%。主要致死原因为严重的颅脑伤、胸部伤和腹部伤。3、确诊难度大,漏诊率高交通事故中的损伤通常为闭合伤与开放伤同时存在,多部位多系统的创伤同时存在,很多伤情的症状和体 征相互掩盖,病情多为危重急症,需要紧急救治,同时多数伤员无法自述伤情。因此,对多发伤进行及时、准确、 全面的诊断难度很大,漏诊率很高。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3、制作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4、作出鉴定结论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类型和情况是非常多的,对于不同的伤残类型和伤残情况可以确定的伤残等级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由伤残鉴定部门来确定伤残等级,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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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从该受伤的员工接受治疗时开始算起,并且一直到该员工完全恢复,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在要求进行误工费赔偿时,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具体的误工时间,否则还很难获得赔偿。具体如下所述: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证明:1、治疗期间;2、因受害人身体康复的需要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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