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追诉孩子之前的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追诉孩子之前的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1、只要孩子未满18周岁,可随时主张;18周岁后,诉讼时效3年。
  
  2、主张抚养权的一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主张子女或抚养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追加抚养费一般是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需要来判决。
  
  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要求支付抚养费等涉及身份权的请求权,必须在双方存在的抚养等法律关系的存续期间而行使,只要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便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法律仍应当保护抚养费的请求;但在双方的抚养关系不再存续的情况下,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离婚后,未抚养子女的一方已支付了抚养费,另一方不应再要求对方支付教育费、医疗费。但是,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如果未成年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而产生的实际抚养费用已超过了原来确定的数额,那么,子女或者抚养子女一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对方的收入情况,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
  
  感情不和的夫妻,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子女抚养费的范围通常会各持己见,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通过诉讼解决,加大了双方的时间成本和讼累,我们建议您无论是在离婚协议的起草还是离婚的诉讼中都咨询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保障自己的利益。
  
  抚养费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金额的,虽然两个人离婚了,但是孩子是两个人的,所以自己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多少可以双方协商是多还是少,法律不干涉。不过抚养费不仅仅是生活费,还包含了教育费和医疗费,一切根据孩子的需求支付。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太高可以申请降低?
      当代社会,到了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件事情就是离婚,因为有时候一件小事就会成为离婚的导火索,在离婚之后肯定需要确定抚养费等相关事,因此您都想要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太高可以申请降低?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太高可以申请降低? 是可以向法律申请的。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


·商铺过户要户口本结婚证吗
      不需要,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要从几个方面考虑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确定了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因素。这对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指导意义,结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我们可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和应考虑的因素,实践中,应从受害人和过错方两方面综合加以考虑,可以仿照《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立法形式,对上述几个因素进行规定,尤其要突出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具体如下: “当事人之间无有效约定的,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


·婚内分配财产协议有效吗?
      婚内分配财产协议有效吗?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婚内所得财产或者是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部分各自所有。婚内财产协议属于合同的范畴,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1、协议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协议,而不能在一方被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签署;3、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即指该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是损...


·婚前财产过户后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财产过户后离婚怎么分?
      婚前财产过户后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财产过户后离婚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打算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而言,此时协议方式可以说是首选的离婚方式了,而往往只有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不过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都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那到底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步骤如下: 1、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起诉抚养费多久立案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夫妻离婚以后,孩子就由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进行抚养。但是另一方仍然拥有孩子的抚养义务,通常意义上说就是仍然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由于特殊原因夫妻双方就会在抚养费上意见不统一,进而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那么就有人问了,起诉抚养费多久立案?以及与这方面的相关问题。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起诉孩子抚养费问题,起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1、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但对什么时候审结有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
      分手费与彩礼均产生于男女之间建立的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均是由双方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它们均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均基于平等、合法的目的给与的。那在法律中,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呢?详细内容我们就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 分手费与礼金礼物彩礼的差异在于: (1)目的各异。 男女双方基于建立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目的,双方互赠礼金礼物彩礼。而分手费则是男女双方基于解除恋爱、同居...


·收集离婚证据要注意哪些内容
      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由于对法条的片面理解以及受社会流传的各种错误说法的影响,当事人自行收集离婚证据时往往会事倍功半。然而为了达到自己预期的离婚效果,就需要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注意一些事项,那到底收集离婚证据要注意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收集离婚证据要注意哪些内容 1、花大量金钱精力调查婚外性行为不一定必要。 其实,如果过错方不存在《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几种情况,当事人花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去调查另...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