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如今,男女结婚的都要求男方家有车有房。而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也就是由父母资助买房,那么男女在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的时候,对于这样的房产又应该怎么进行分割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父母资助买房的一方有权利按照规定要求分割房屋。
  3、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4、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5、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二、婚后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2、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4、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结婚前父母买房的,此时存在的情况比较多。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那么针对不通过的情况,对房产的处理就不同。至于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解答。要是认为自己处理比较困难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一、协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偿还购房款吗
      一、协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偿还购房款吗买卖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应当返还。合同的解除给一方带来损害的,那么违约的一方需要根据合同进行损失赔偿。二、哪些情形可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议解除;2、根本违约;3、迟延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言之,解释对后三种事由明确列举规定。根本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
      预售房抵押有什么陷阱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陷阱三: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


·现如今,两限房、公租房等政府针对房屋的补贴政策,被市民密切关
      现如今,两限房、公租房等政府针对房屋的补贴政策,被市民密切关注。毕竟房子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人人都需要一个稳定的住所来维持生活,所以自然也更加关心这方面的政策。那么北京的两限房政策是怎样的呢?房山两限房申请又有什么标准呢?下面就听我们介绍一下吧。 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与流程 【承办机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事项】:申请两限房 【办理对象】:北京城镇居民 【相关业务】: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北京经济适用房申...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离婚在我国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很多婚姻家庭由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包括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解决这些问题的详细规定和说明,其中就有包括离婚房产房贷的相关说明,那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


·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嘛?
      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嘛?疫情房贷能申请延期,官方对疫情期间的房贷有明确规定,具体各家银行的情况可以参照处理:中国银行: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中国银行、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将给予还款期宽限,不计为违约,不计入个人征信逾期记录。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中行可为个人贷款客户调整还款安排,延后还款期限。其中,对于在湖北省分行贷款的个人客户,...


·一、太原买房限购政策规定是什么?
      一、太原买房限购政策规定是什么?1、凡属于太原市本地户口的(包括清徐、古交、娄烦、阳曲四县),以家庭为单位,最多可以在太原市购买两套住房,第三套不予审批。2、凡不属于太原市户口(外地户口),必须提供在太原缴纳半年以上社保的证明,以家庭为单位,在太原市最多可以购买一套住房。3、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取得之日起方可交易转让,不限售。二、外地人在太原买房的相关情况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


·买房遇到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买房遇到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一)发生一房二卖两份合同的效力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3、在第一个买房...


·俩人离婚房证写两个人名字怎么判?
      俩人离婚房证写两个人名字怎么判? 1、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2、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涨了毁约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房价涨了毁约怎么办?房价上涨高,双倍返还定金不足以弥补房屋差价损失,相对买房人损失以房屋差价酌情认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双倍返还定金,或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载明如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并存时三者的适用原则应为:定金责任只存乎于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违约情况以及其他根本违约的情况;迟延履行、瑕疵履行仍然是对合同的履行。对于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的违约行为,不存...


·购房合同违约金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购房合同违约金法院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一、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3、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4、不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配合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不与其它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银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