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有效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有效吗?
  
  一、主合同未生效从合同有效吗?
  
  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因此,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则无效。
  
  二、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七)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合同;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1、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2、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二)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三)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从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之上的,主合同如果有效,从合同自然也有效,主合同如果无效,从合同也依法应当认为无效,合同的有效无效主要看生效条件,如果符合生效的条件,依法有效。
  
  


·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写 一、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


·以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算违约吗?
      以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算违约吗?算违约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时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的履来行期限以前,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他不会履行合同义务了,那么对方就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自承担违约责任。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百前的,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度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模板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模板 机械产品购销合同 机械产品现在非常的流行,许多种产品都是机械制造的。机械产品的购销也是一件具有很大利益的事,所以机械产品购销合同的签订就要慎之又慎,需要注意许多的细节。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份机械产品购销合同模板。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购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 ...


·合同诈骗证据种类是如何体现的?
      合同诈骗证据种类是如何体现的? 合同诈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见,法院在审理这种类型的案件时,必须要通过对该案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来对本案进行裁决。只有从证据出发,才能不违背法院的审判原则。那么,合同诈骗证据种类在主客观方面是如何体现的呢?针对此,我们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合同诈骗证据种类在主客观方面体现 (一)客观方面证据 1、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合同诈骗原则上是指书面合同诈骗,需要提供书面的合同文本。口头合同必须是符合合...


·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实际上并没有被命名为“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规定,可能各省市政府发布过于当地实行的相关办法。 下面是关于合同的统一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一、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1、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好地得到履行。有利于和解协议的执行。 2、调解 调解,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经过和解后...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


·编织袋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样的?
      编织袋购销合同模板是什么样的? 编织袋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需方(甲方) : 签订地点:供方(乙方) :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 数量 金额 品名 规格(cm) 单价(元) 数量 金额 备注 聚丙烯 编织袋 聚丙烯 编织袋 合计: 二、质量标准 符合塑料编织袋 GBT/8946-1998 国家质量标准,同时还需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1、允...


·我国有多少种有名合同
      我国有多少种有名合同 一、有名合同的概念。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 二、我国有多少种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包含了合同法与民法中的合同。所以它包含了以下15种不同的合同: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当事人约定...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电子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二、电子合同的成立条件1、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2、民法典赋予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3、新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管辖权作了具体规定;4、新民法典明确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三、电子合同的易用和便利性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的要求之外,还要求签订电子合...


·合同实际成立的情形条件有哪些?
      合同实际成立的情形条件有哪些?(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二、书面合同的签订内容有哪些?(一)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1.是合同成立的证据2.是履行合同的依据3.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二)合同的形式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书面合同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条款较完备、内容较全面的正式合同。另一种是内容较简单的简式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