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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按税前税后计算是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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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按税前税后计算是否有规定?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按税前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指未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实发工资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个人所得税和部分社保费用这都是从个人工资当中依法扣除的,所以这部分费用也属于个人合法所得,因此公司在计算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时候,员工个人也要注意核对一下,因为员工不可能不清楚自己每个月一共能挣多少钱。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是否有用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存在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关系这样的现象。当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一些劳动争议的时候,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进行判决的过程中,一定要对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来进行鉴定。因此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是否有用呢?一起来看一下下文吧。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满六个月而不满一年辞退员工的话,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二倍)。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有劳务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有劳务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劳务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有劳务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和债务人协商,协商无果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


·每一个企业会制定自己的薪酬福利待遇,薪酬福利对员工都会有着的
      每一个企业会制定自己的薪酬福利待遇,薪酬福利对员工都会有着的不同的激励作用。当然,在高福利待遇的刺激下,员工的积极性也会相应的热情。那么,薪酬福利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薪酬福利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福利政策正确导向 企业采取福利措施,目标是使员工行为与企业行为保持高度一致, 有效地将广大员工团结在一起,群心群力,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福利从本质上讲又是一种补充性报...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要到相应的工伤鉴定中心去进行,然后才能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地点的选定就很重要,直接影响到工伤鉴定的效力,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以常州市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的内容及鉴定中心的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工伤后员工如何证明工资待遇
      工伤后员工如何证明工资待遇 一、工伤后员工如何证明工资待遇? 工伤后员工可以通过工资发放记录和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


·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合法?
      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合法?员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在某种情况之下是合法的,提高劳动报酬情况,这些劳动者拒绝不续签是合法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1个月之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样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会存在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是一拍两散的结局,那么针对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是否进行赔偿...


·如何加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
      如何加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一个城市的道路交通是否畅通和道路的建筑质量密切相关,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刚修好的市政道路就出现了损坏,这背后反映的就是工程质量不过关。作为重要是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要保障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那么如何加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如何加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 1、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市政道路多为政府财政筹集资金,在确定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时有可能产生较大的随意性。另外,市政...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单位支付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追索的时效为一年的问题,目前实务当中仲裁和法院倾向于都以超过时效而予以驳回。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辞退的情...


·大连市工伤鉴定处是在哪里
      在生活当中有少部分法律意识比较欠缺的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以后,会和用人单位进行私了,或者说自己进行治疗,甚至都不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来说比较不负责任的,因为自己可以在做完工伤鉴定以后,让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工伤负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大连市工伤鉴定处是在哪里? 一、大连市工伤鉴定处是在哪里? 工伤认定后,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一般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申请就可以...


·什么叫劳保局
      什么叫劳保局 全称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三方面工作: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仲裁。 就业:就是让劳动者有工作、有饭吃。 劳动保障:就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诸如强制企业给劳动者交各种保险、追讨拖欠工资、按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条件等。 劳动仲裁:当企业(雇人方)与劳动者发生纠纷时,依照法律进行仲裁。现在劳保部门已经和当地人事部门合并,统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二、解除劳动合同纠纷 1.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这是劳动合同法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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