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二、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的方面1、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体不合格,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这种状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内容基础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3、内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条款违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备条款。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而显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4、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5、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劳动合同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虽然有些时候可能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一般这种情况下只能认定为部分无效,对于其他有效的内容,还是可以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工伤鉴定下来了找谁要钱?
      职工在工厂干活的时候,如果不小心受伤,则应该首先做个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话,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伤鉴定。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会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鉴定结果。这个时候,受伤的职工就可以主张赔偿了。那么,工伤鉴定下来了找谁要钱?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鉴定下来了找谁要钱?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


·误工费团体险是否存在意外险赔偿含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团体险是否存在意外险赔偿含误工费赔偿。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2.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


·如果做工伤认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如果做工伤认定委托律师要多少钱 如果涉及劳动仲裁的话,请一个律师一般仲裁费10元,律师通常根据标的额收取10%的风险费用,前期还有一个预交费用,一般是几千块钱。具体收费如下: 1、调查取证 :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 2、咨询 :工伤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3、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工伤赔偿协议...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所获得的薪酬低于非试用期的工资的,但是不能少于正式工资的80%,而且法律中也明确规定对于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的最低发放额及其其他相关规定,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


·劳动法派遣工辞退后补偿金由谁发放?
      劳动法派遣工辞退后补偿金由谁发放?劳动法派遣工辞退后补偿金由劳动派遣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单位就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有的单位没有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仅仅是达成了口头协议。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会给单位带来不少麻烦。比如员工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或者主张签署无限期固定合同。因此,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范此类风险。那么单位就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单位就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做对单位将产生四个方面的利处: (1)《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订立依据...


·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关于工伤保险部分的法律规定
      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关于工伤保险部分的法律规定 一、如何认定“算不算工伤”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在单位上班,被机器压伤,属于工伤。这是最常见的工伤例子,也是最典型的工伤例子。通俗来说,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里,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各种伤害。 自己违章操作受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虽然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况,但是其目的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把自己弄伤,因此职工因为违章操作而受伤,也是属于工伤范围的。 上班时突然发病而死亡或落...


·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怎样的
      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怎样的? 随着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人们装点城市的水平也越来越先进,每当夜幕退下,许多城市都会亮起霓虹灯,将整个城市的夜空照亮。由霓虹灯等组成的独特夜景也是需要专门的工程团队来实行,在完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质量评估。下面就来了解监理单位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都包含什么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监理单位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层数 开工日期 20 1...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发包人能良心发现,进而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


·多久算拖欠工资 工资晚发多长时间算拖欠
      多久算拖欠工资 工资晚发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二、劳动仲裁需要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