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至人腰椎骨折会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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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至人腰椎骨折会怎么判刑?打架导致对方腰椎骨折,涉嫌故意伤害罪。造成对方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伤害罪的区分1、与一般殴打的界限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2、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就一般情况讲,两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3、与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在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下,二者相近之处是: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在主观上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往往都表现为过失的心理态度。二罪根本区别在于,前罪具有伤害他人朝故意,其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而后罪没有犯罪的故意,是由于过失致人死亡。司法实践中,依据案情查明行为人有无犯罪故意,对划清二罪的界限,至关重要。4、强奸、抢劫过程中情节一般作为相应罪的加重情节,不再按故意伤害罪论处。5、与其他犯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即行为人在实施其他犯罪的过程中,伤害他人,刑法另有规定的,应按有关条文定罪量刑。如犯强奸、抢劫、放火等罪致人伤害的,应分别依照各相应条款定罪量刑,不依故意伤害罪论处。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伤害他人就是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去侵犯他人的权益,只要造成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那么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但执法人员在判决的时候就会根据案件的轻或者重来进行处理,最重要的就是让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而对于违法者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中国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中国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
·怎样区别犯罪未遂既遂中止
怎样区别犯罪未遂既遂中止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它可能发生在预备犯罪的阶段,也可能发生在已经着手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的阶段。2、处罚不一样犯罪既遂的罪犯在量刑时,直接按照刑法分则...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机关在使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一下的问题: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责报告的人员不得报告或误报事故。如果事故得...
·新刑法九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九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
·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有那么一群人,有着很好的工作和事业,比如事业单位,公务员,企业,公司,机关,团体,我们常人羡慕都来不及。可是他们呢还不满足,为了自己的到更大的好处,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谋划着威海社会的事情,让普通老百姓水深火热,蒙受灾难。像这种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那么,单位犯罪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就由为你辩护网我们为您解...
·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一、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比如,行为人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驾驶员,在启动汽车时,没有注意汽车周围的状况,以致将一个在汽车后面玩耍的小孩轧死。此案例中,行为人身为一名驾驶员应当在启动汽车时,注意汽车周围的状况,否则极易造成危害结果,但因为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严重后果。此处行为人的心理态度就是一种典型的疏忽大意的...
·敲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敲诈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敲诈勒索罪,一般对于敲诈勒索行为,需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那我国对敲诈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而在对敲诈勒索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具体又是怎样操作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
·诽谤罪与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
行为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情节严重会构成诽谤罪,而诽谤罪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诽谤罪?诽谤罪成立的前提是达成情节严重的程度,而与之相对的一种情况是民事名誉侵权行为,那么诽谤罪与民事名誉侵权行为有什么不同?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怎么认定诽谤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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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而要想对行为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则首先要满足此罪的主体要件。到底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怎样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
·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关于自诉案件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一条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
·构成诈骗罪一般多久会判刑
构成诈骗罪一般多久会判刑?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