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二、关于未发表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全》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可见,我国采用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也就是说,我国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不是以作品是否发表为前提的,而是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因此,作者对未发现的作品也同样是作者的创作成果。
  
  可以说著作权的产生与作品的发表并不等同。
  
  虽然已发表作品与未发表作品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二者在法仍有一定的差别。
  
  例如依《著作权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合理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依该法第35条和第37条的规定,已发表的作品可以被法定许可使用,而未发表的作品则不可以。
  
  因此,只要您的作品不在上述的范围内,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即使未发表,您也依法享有著作权。
  
  三、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虽然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但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能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里就要求作品达到著作权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对著作权的保护,有国民待遇原则、起源国待遇和第三国待遇。至于著作权的产生是自动的,不存在申请,仅仅只有登记程序。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2023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怎样的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相关规定,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如果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规定了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三种情况是:(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一、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当事人请求调解除专利侵权纠纷以外的专利纠纷,包括: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二、专利纠纷的调解结果有哪些? 专利纠纷的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原则。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一、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可以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10年,10年之后如果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需要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注册...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一、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方面的责任。 1、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 名利,在他人...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标准及申请流程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标准及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专利申请费用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900印刷费50;2、实用新型专利500;3、外观设计专利500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300; (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 (四)、复审费: 1、发明专利1000;2、实用新型专利300;3、外观设计专利300 (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利权很早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很多时候自己的发明等作用可以申请专利,如果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使用自己的专利品失手需要经过自己的同意,也就是可以得到一定的利益,在签订知识产权合同时候要注意很多细节,那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 一、许可的标的 专利权与传统的财产权不同,它的权利不是简单的一项,而是“一束”,也就是说,是权利群。专利权的具体可授权的权利项包括五...


·商标续展需要原件商标书吗?
      商标续展需要原件商标书吗?商标续展不需要原件商标书。1、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2、提交申请书件(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 1、案件的管辖及受理。 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即案件在哪个法院立案、审理,是侵权行为地还是被告住所地。 2、诉讼请求 在商标侵权中,诉讼请求一般会涉及到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公开声明、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求。 商标权纠纷在侵权形式和范围上具有多样性,既有可能在侵权商品上,也有可能在广告宣传、LOGO、公司网站、直营门店、销售代理商门店、专卖加盟门店等,因此,在诉讼请求一项中必须明确停止侵权的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