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已经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具体包括如下,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什么是离婚财产保全
  
  所谓的财产保全是指为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并不少见。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28条)。
  
  当代社会对于律师来说,他们处理过的诉讼类型的案件的话也是比较多的,所以也掌握了一定的规律和技巧,在财产分割如果要想获得更多的财产的话,他们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完整的证据,然后成交给法院来进行一定的辩护。
  
  


·派出所能受理重婚罪吗?
      一、派出所能受理重婚罪吗? 不能的,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行向法院起诉的。虽然现在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刑法上承认的,所以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告他重婚罪是可行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所以重婚罪需要当事人直接到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去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一旦被法院撤销,接下来要考虑到就是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配以及可撤销婚姻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两人同居期间,必然牵涉财产,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当婚姻被撤销,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处理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


·一、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势必要进行分割,在分割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意将房产为其中一方拥有,那么就需要在离婚之后对就需要进行变更,此时需要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以及其它房屋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二、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民法典17、18条规定,婚前取...


·结婚之后配偶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结婚之后配偶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法院会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法院会怎么处理? 一、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法院会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也就是重婚,这是法定的可以判决离婚的一种情形。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分居两年算不算离婚,分居离婚有哪些条件
      分居两年算不算离婚?不少夫妻最近都在咨询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其实分居离婚的并不仅仅要满足分居两年这个时间,还有一些其他的分居离婚条件。换言之,如果仅仅是分居两年的话,也不是一定就能离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分析解答。 一、分居两年算不算离婚 分居两年是否算离婚,还需要看当事人之间有没有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因此,并不能说夫妻分居持续时间满两年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那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


·离婚判决孩子抚养流程标准是什么?
      生活总是有很多不如意,结婚了发现不合适就会分开。很多情况下,结婚了就会生孩子,那么既然离婚就要觉得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今天本站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离婚判决孩子抚养流程的知识给您了解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判决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中对离婚案件中子女判归谁抚养提出了具体意见:第一种情形——判随一方生活。从子女年龄角度考虑,提出了如下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


·协议离婚要办理什么手续1.当事人申请
      协议离婚要办理什么手续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


·离婚两个小孩各判一个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两个小孩各判一个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两个小孩离婚一人一个一般无需支付抚养费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


·双方父母离婚争抚养权该怎么做
      父母因为离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而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其实是很多的。而这个时候,因为无法协商处理,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通常双方父母离婚争抚养权该怎么做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双方父母离婚争抚养权该怎么做 诉讼离婚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


·怀疑配偶一方重婚可以多分财产吗
      怀疑配偶一方重婚可以多分财产吗怀疑配偶一方重婚可能会影响到财产分割情况。首先确定配偶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二、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