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割遗产要注意怎样的事项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分割遗产要注意怎样的事项
  
  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
  
  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二、遗产分配要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了遗产分配的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继承人有赡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赡养义务。
  
  《继承法》中的一般应当均等的规定,是处理法定继承时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而其余三款为特殊原则,继承法采用的是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在法定继承中,确定的是参考继承人平均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不是必须均等的原则。
  
  遗产的分割,也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尤其是在个人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混在一起的时候,要求先分出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之后再就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而不能直接在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上分割遗产,这样会侵犯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遗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主要是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果丈夫去世,遗产怎么继承
      如果丈夫去世,遗产怎么继承如果丈夫去世 遗产怎么继承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一、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
      一、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吗?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具体规定如下:1、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


·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兄弟姐妹包括哪些?
      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兄弟姐妹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兄弟姐妹包括有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可见,兄弟姐妹的范围应界定为: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结拜的兄弟姐妹,不属于继承法上兄弟姐妹的范畴,彼此间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
      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此条是关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地位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一般与被继承人存在血亲、婚姻关系,继承法除了高度重视这两种关系以外,还高度重视扶养关系在继承中所起的作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这被认为是我国继承法法定继承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特色,这一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


·父母遗产诉讼时效是几年?
      父母遗产诉讼时效是几年?1、父母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过了这个诉讼时效,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但是对方有了抗辩权。如果某继承人独占父母遗产,其他继承人已经知道,两年内不起诉,那么遗产为独占的某继承人所有。如果某继承人独占父母遗产超过20年,不管别人是否知道,遗产都归他所有。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继承纠纷提起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


·中国遗产税起征点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中国遗产税起征点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中国遗产税起征点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在官网上发布的答复函内容可以知道,我国目前并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也没有发布关于遗产税相关的条例或草案。《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提案中提到的“2004年、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来源未知...


·母亲离婚后母亲财产继承权是谁的?
      母亲离婚后母亲财产继承权是谁的? 一、母亲离婚后母亲财产继承权是谁的? 母亲离婚后并不影响继承权的认定,一般由配偶、子女和父母来进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离婚后子女还能继承财产吗?
      一、离婚后子女还能继承财产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遗产继承如何分配继承的份额,要看其父亲有几个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几个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1.两者的效力不同,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2.继承的顺序不同,在法定继承中,法律规定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先继承,有前一顺序继...


·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一、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