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诉讼时效中断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贷款诉讼时效中断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诉讼时效中断和诉讼时效中止的相关条件,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上,必须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对于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是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
      离婚协议书债权分割是怎么分的?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这里“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提法在立法时似无明显问题,但现在看来含义偏窄,应强调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债务和因共同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


·并购贷款是什么?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是什么?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一般来说,并购交易由于牵涉到的资金非常巨大,选择哪种融资模式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国际并购交易中比较常用的融资手段就是并购贷款。什么是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模式有哪些?小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一、并购贷款的定义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国务院部署...


·个人独资企业能不能借款
      可以。个人独资企业贷款申请条件: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2、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因为只有经过工商部门年检并办理年检手续,才能核实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变化,才能保证其出具的有关申请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和其经营资格的真实合法性;3、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4、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5、申请贷款时,其所有者收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达到规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债务起诉书范文怎么写
      债务起诉书范文怎么写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示例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原告:刘××,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李××,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李×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 3、××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


·离婚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怎样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单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事后另一方认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上述规定还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夫妻一方所欠债务,但是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


·别人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一、别人欠钱不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决,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欠债人不还款的问题。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二、债务纠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朋友找我们借钱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因为对方是朋友而不写借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如果对方不还钱我们也是没有证据起诉的,生活中存在着有金钱交易,其实公司与公司合作时也会碰到一方出货物一方需付款的情况,那哪一方是债权人哪一方是债务人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


·借条失效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借条失效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一、借条失效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
      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 一、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 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征收方迟迟不支付补偿款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不进行搬迁,并且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要求对方支付拆迁补偿款。如果征收方在没有支付补偿款的情况下强拆房屋的,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来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人不支付补偿费用的,不...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担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


·讨债时怎么查找债务人财产
      讨债时怎么查找债务人财产 一、讨债时怎么查找债务人财产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是: (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查看债务人申请授信时或授信检查时提交的企业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查找债务人的对外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 (二)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密切注意当地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披露的债务人投资、经营或财产变动信息,如作为上市公司发布的季报、中报、年报等。 (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