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版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出版合同可以债权转让吗?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二、债权转让通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民法典律关系,二是转让民法典律关系。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应当说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三、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但是,如果债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受让人凭债权转让凭证通知债务人也未偿不可。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一般来说,如果是属于商业性质的出版合同都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转让的话首,首先需要通知好该书籍的相关作者。其次,在进行转让的时候,原合同的法律关系和转让合同的法律关系要尽量是一样的,不得损害到第三方或者是他人的相关利益。
  
  
  


·小额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


·贷款合同到期后重新签约吗?
      贷款合同到期后重新签约吗? 一、贷款合同到期后重新签约吗 借款合同到期后,要不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往往有很多的专业名词,今天我们谈到的是债权债务是啥意思?应该很多人也听说过债权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其实债权债务是需要同时存在的,它通常应用于商业活动中的人,下面我们来具体为您解释一下它的含义。 一、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一、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公司法》规定。具体回答如下: 1、公司更改名称不涉及产权以及债权债务的改变——假如张三把自己的名字该叫张四,那么除了名字外其他什么也没有改变。 2、你所说的法人正确的说法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换了另外一个人,也并不影响公司产权以及债权债务的改变——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的一个职务,公司财产不属于他所有,而是属于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


·企业欠款不还怎么处理?
       企业欠款不还怎么处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


·借据的格式是什么样式的?制作是要注意什么?
      借款中最害怕出现的问题就是借款人不承认曾经借款,或者是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还款,并狡辩成未约定还款期限。同时在依据借款合同,还款的时间到期后借款人却没有能力还款。这些问题在借款中是十分常见的,因此制定一个完善的借据是十分重要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的是一篇相对来说是比较专业的借据的格式范本。 借据的格式是什么样式的 借 条 今 借给 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


·债务人身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债务人身亡后债务由谁来还? 首先分析债务性质,确定还款责任人 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会从以下方面来判断: 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但债务人的配偶证明已经将债权人...


·银行放款对方账户查封怎么办
      银行放款对方账户查封的,查封金额的贷款,就不能使用了,需要等到所涉及的判决生效了,按照判决处理。查封金额以外的贷款,仍可使用。具体需要联系查封账户的司法机关,根据情况申请解冻才可以使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1、先协商处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向法院起诉。 起诉...


·离婚期间虚构债务对方假收传票是否违法
      离婚期间虚构债务对方假收传票是否违法?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让双方共同承担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