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能力鉴定条件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劳动能力鉴定条件是什么呢,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又该怎么走?本文马上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职工发生工伤;
  2、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
  3、存在残疾;
  4、影响劳动能力。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而劳动能力鉴定条件包括哪些,各位不妨从上文中进行了解。确定了劳动者如今实际的劳动能力了之后,才能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由此可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是多么重要。


·工伤待遇伤残补助标准具体是什么?
      工伤待遇伤残补助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


·装饰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装饰修缮工程质保期是多久?虽然您都知道工程是需要质保期限的,但是对于工程完工后的装饰修缮工程质保期却不是很了解。特别是家庭装修的朋友们,在一定时间的范围内,装修公司会对其工程进行保修,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该免费解决。 一、法律规定 建设部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对于装修保修方面做出了几条规定,其中一条就是对装修保修期做了一个强制性的规定。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


·女职工安胎假可以请多久?
      女职工安胎假可以请多久?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可以请保胎假,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它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给疾病救济费。保胎假,指在...


·公司离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公司离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一、公司离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的规定吗?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的规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本市工伤保险实施...


·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公司在员工入职之后会员职工签订一份入职协议,入职协议里面会对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约定。有些员工以为入职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觉得签订了入职协议就有了保障,其实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回事,那么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看看我们是怎么介绍的。 一、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之所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


·驻马店工伤鉴定去哪做呢,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遇到工伤当然让人遗憾,但遇到工伤却不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更人觉得遗憾。大众对于工伤认定仍然只有一个比较模糊的认识,不往往并不了解去哪里、如何进行鉴定。有驻马店的网友就提出了:驻马店工伤鉴定去哪做呢,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一些解答。 应视具体的伤残性质而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鉴定,应到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如市级司法鉴定所等,职工因工伤造成伤残的鉴定应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因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治安或刑事案...


·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
      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主要是针对我国建筑领域的一个强制性的要求,由国家直接设立的用来管理建设行业的相关主管单位,其下属的各种分支机构会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质量的主要构件依次进行检验。建筑行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就包括配合检验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所以对于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也早就已经再熟悉不过了。 一、主要构件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 建筑构件是指构成建筑物各个要素。如果把建筑物看成是一个产品,那建筑构...


·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


·拇指根部肌腱断裂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拇指根部肌腱断裂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拇指根部肌腱断裂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